作者 王双金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党内法规教研室讲师
“天下之势,以渐而成;天下之事,以积而固”。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到党的十九大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再到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规律性认识的新把握,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新时代新征程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历史逻辑: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我国自古以农立国,灿烂辉煌的农耕文明曾长期领先世界。我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关系、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关系以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自然规律关系,集中体现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乡村文化中具有丰富的“天人合一”思想,“和”文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我们党成立以后,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为把广大农民从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解放出来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带领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现亿万农民翻身得解放。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毛泽东同志向全党全国发出了“绿化祖国”的口号,为建设和美乡村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率先在农村拉开了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带领亿万农民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建设和美乡村积蓄了充分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党的二十大结束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把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重要支撑。
理论逻辑: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其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而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人的血、肉、头脑的存在都是自然界的产物和组成部分,因此,人类与大自然是不可分割的。自然界为人类生存、生产和生活提供了基础,人类自身也需要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加深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深刻指出:人类走到了资本主义这个发展阶段,异化劳动却使得这个过程发生了一个深刻的矛盾,因为劳动在这个时期不是为了满足人基本的生存所需了,而是通过劳动让资本增值。增值的过程就需要生产更多的商品,让人更多地去消费,就会对大自然造成更多的掠夺。换言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消耗必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深刻的矛盾,也就导致生态危机的发生。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矛盾关系的和解。中国式现代化其中一个重要的中国特色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乡村发展的具体体现,必须深刻认识到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
实践逻辑: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尽管我们的“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在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正视乡村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对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各项目标,把“和”的理念贯穿到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把“美”的意境体现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全过程。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目标任务,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融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上去,积极主动跟上节奏,不断取得新成效。
[本文系中共云南省党校(云南行政院校)系统课题《生态文明视角下乡村生态振兴路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2YNDXXT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