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田华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近年来,云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在重构政务事项系统、推进公正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总体上看,云南省的营商环境还处在全国的中游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中明确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则从4个方面提出了30条硬核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力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忧无策,更忧有良策而不落实。当前云南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部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其深层原因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问题。云南各级干部需要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自检自查,大力提升政策执行力,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提高执行规划力 统筹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建设
通过不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建设,云南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强市场监管、提升组织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企业发展实际相协调的优化营商环境利好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政府的政策实施过程看,能否把政策目标转化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利好政策转化为优良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它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具备一定的执行规划力,包括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理解力、转化力和创造力。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策的规划力,要求各个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正确地理解、认知并规范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和实质。增强全局观和系统观。“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营商环境建设涉及政府的很多部门,需要每个部门都把各自的具体工作摆在全局上来谋划和思考,既要防止出现合成谬误,不把分兵把关变成只顾自己不及其余,避免局部合理政策叠加后造成负面效应;也要防止分解谬误,避免把整体任务简单一分了之;更不能层层加码,导致基层难以承受。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时换位思考。职能部门要站在企业的角度设计工作流程,注重环节的精简和政策的有效性,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市场壁垒,将简化办理程序等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把握突出要点的能力,抓住目标、时限、手段、主体要素做好工作计划,合理调动、利用和配置好各种资源。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鼓励各级部门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各级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
提高执行公信力 提升服务效能
公信力是政策执行主体作用于客体、政策执行力从政府延伸到公众的扩张力。公信力的维护要求政府部门必须树立行为正义和言必信、行必果的形象。就政府公信力和地方营商环境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好坏,与当地政府职能是否科学、政府是否真正的公平公正有效率有直接的关系。目前,云南的一些地方还存在在招商引资中乱承诺,或者对一些优惠政策的兑现“推脱绕”不讲诚信现象,市场监管的诚信度还有待继续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策的公信力,需要树立起对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战略决策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政治自觉。以“没有任何借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始终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扭转当前一些干部心中无数、光喊口号、不推不动、思想保守、思想不解放等精气神不足的现状,树立起“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工作一部署马上就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就总结。按照相关政策全要素提供保障,建立项目全过程协调服务机制,主动对企业从项目招引对接、前期的落户投产,再到后续发展提供全周期的服务。在用地、用电、用水、用气和用工等问题上主动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问题。对协议落地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通过评估,一方面可以规避政府在招商的时候盲目承诺;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企业只享受政策红利而不真干真落实,从而有效推动企业落地后的快速发展,最终让诚信成为云南省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各级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摸清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盯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平台、招商引资等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从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短板弱项抓起,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提升干部队伍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钉钉子精神具体抓好每一项工作。以公开、透明的执行过程来增强市场主体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提升执行监控力 保障政策措施落地
健全监控机制是保障执行力的根本措施。落实强有力的执行监控,不仅能保证政策有序地贯彻实施,还能通过对执行效果的有效监控对执行失误作出及时的调整和纠正,防止因执行失误产生的不良后果扩散或升级。当前,云南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部门监管执法随意性强的问题,还存在某些简单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现象,需要通过强化执行监控来进行纠偏。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策的监控力,要加强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和督导。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以问题导向进行优化改革,解决政策执行不到位不准确等问题,杜绝出现政策敷衍、政策附加或阻截、政策抵制、政策扭曲等执行失控现象。要加强政策执行评估的精准化程度。通过对企业入驻各阶段工作需求的精准化规划,建立起对后续工作改进真正有价值的评估。需要对政府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明确执法流程,并向社会公开。通过设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方式,保障执法部门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步建立并畅通投诉渠道。市场主体遇到困难和问题,要保证可随时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以此倒逼相关部门加快审批流程,让经济主战场的企业真正感受到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提升执行问责力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政策执行力同时也是一种问责力。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有必要加大问责力度。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策的问责力,首先需要解决政策信息传递不畅通问题,加强惠企政策的宣传,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企业惠企政策知晓率、落实率不高的问题。通过政策和舆论宣传,既能反映出政府执政为民的初衷,有效的舆论宣传还可以拓宽公众监督政策执行的渠道。其次,需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抓住部分领导干部工作浮漂、责任虚化、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在坚持实事求是前提下,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划分责任,尤其是要清楚划分决策责任、执行责任和监管责任,区分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进行具体问责。切实改变一些部门存在的“脸好看、茶好喝,就是不办事”的现象。要让已有的容错纠错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为领导干部创造敢于担当的政策环境。既要最大程度发挥执行问责的震慑作用,又要防止问责扩大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采用加大宣传已有容错纠错典型案例的方法,让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本文系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云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办“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对标先进 争创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征文作品)
(责任编辑 李 雯)
2022年第5期《社会主义论坛》“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