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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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理念与湖州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1:19:55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作者 金佩华 湖州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两山”理念研究院院长

  陈光炬 湖州师范学院教授

  浙江省湖州市是“两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发源地、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湖州市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湖州人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历届湖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湖州经验和湖州模式。

  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成效

  湖州地处太湖之南,因湖而名、依湖而兴,历史上既蒙太湖之利、又受太湖之患。改革开放以来,湖州与全国各地一样,走过了一段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工业化道路,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997年12月31日,一场声势浩大的“聚焦太湖零点达标行动”,倒逼湖州拉开了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的绿色转型序幕,先后经历了转型探索、全面升级、创新突破、示范引领四个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步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快车道。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生态是湖州最大的特色,绿色是湖州最靓的底色。由于早期的“粗放奔跑”模式,湖州一度“青山变矿山,污水满太湖”,导致太湖蓝藻暴发,湖州市空气质量PM2.5浓度明显偏高,酸雨严重、河网水质极差,乡村脏乱差现象突出。从2004年起,湖州连续实施“811”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美丽湖州三轮环境治理行动,统筹打好治水、治气、治矿、治固废等攻坚战。到2019年,全市13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入太湖断面水质连续12年保持Ⅲ类以上,连续5年夺得浙江“五水共治”考核优秀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美丽浙江”考核实现九连优,市区PM2.5浓度从2013年7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1年25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从65.6%提高到84.4%,成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的设区市之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获评全国同类城市排名第一,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使湖州成为名副其实的“长三角中心花园”,真实再现了诗人笔下“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和“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的美妙意境。

  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十多年来,湖州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通过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绿色智能制造业、乡村文化旅游业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腾笼换鸟”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有效方法,统筹做好“加减乘除”文章,构建绿色智造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变新、发展模式变绿、经济质量变优,三次产业结构从2005年9.9∶54.7∶35.4调整为2020年4.3∶51.2∶44.5,纺织、建材两大传统产业占比由50%下降到26.9%,单位能耗水平下降了52.5%,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任务,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提高了2.29倍和3倍,2021年R&D经费投入强度达3.15%,位列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第30位,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数连续7年位居全省第一,2次被国务院评为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位列中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城市第29位,成功获批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城市。

  美丽湖州格局初步显现。湖州是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湖州将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推广到城市、城镇建设领域,坚持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三美”同步,打造处处皆景、鸟语花香的全域美丽大花园。2003年,全面启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的“六大行动计划”,努力成为农业全面现代化、环境全域美丽、生活全民幸福、要素全效流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区。2015年5月,由安吉县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而成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在北京正式发布。2019年3月,国内首部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法规《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颁布实施。2020年,湖州全面启动打造“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城市品牌,围绕“生态美、形象美、人文美、产业美、和谐美”五大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城市环境美化、形象塑造、文化传承、产业升级、治理提升,美丽中国湖州格局初步显现。

  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湖州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持续开展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固废垃圾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的组合拳。2003年,浙江省全面实施生态省创建行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保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2013年湖州在全省率先开展治霾“318”攻坚行动,重点落实治扬尘、治废烟、治尾气等具体举措。201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发出“五水共治”的动员令,湖州迅速响应,从感官污染最明显的垃圾河、黑河、臭河入手,开展了全民“清三河”行动,当年消灭垃圾河道245.2公里,整治黑臭河道258.9公里,在全省率先消除劣Ⅴ类水。2018年湖州全面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先后出台了《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文件,将治气任务纳入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清单高标准推进,全面推进能源、产业、用地、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积极开展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到2020年两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浙江省第一,“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全面告捷。

  全面促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湖州依托本地丰富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全面构筑“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的生态产业集群。2015年制定出台《湖州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市实施方案》,成功创建一批“稻鳖共生”“稻虾共生”“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千斤粮、万元钱”的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在全国推广,“1+1+N”农业技术推广模式项目获得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湖州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工则工、宜景则景,分类实施废弃矿山环境修复和生态涵养,累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11个、治理复绿1.6万余亩、复垦耕地2.4万余亩,到2021年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00%,总投资251亿元的太湖龙之梦乐园入选全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跃成为全国旅游业态最齐全的综合性文化旅游度假区。

  协同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湖州市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持续绘就“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动人画卷,走出了“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好生活”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绿色发展道路,创造了“四地七首”的湖州样板与模式,“四地”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生态+”先行地、乡村振兴先行地;“七首”即全国首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地级市、全国首个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首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和《美丽乡村建设条例》、首个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绩效考核评估办法、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首个现代化乡村治理的“余村经验”。2020年湖州全市旅游总收入1284.6亿元,收入恢复率84.0%,成功入选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被确定为国际滨湖度假大会、世界乡村旅游大会永久会址所在地。

  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经验

  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统一。一方面,政府在顶层设计、政策引导、严格监管、依法打击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城乡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为市场主体参与“两山”转化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大胆改革创新,积极运用市场手段,通过包装项目、发行债券、转让资源、生态补偿等途径,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从而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牢固树立“发展服从于保护、保护服务于发展”的理念,把生态保护置于经济社会优先发展的位置来抓,努力在加快发展中实现环境质量同步提升。在具体实践中,湖州市提出并坚决执行“三个服从”的刚性要求,即当生产与生活发生矛盾时,优先服从于生活;当项目与环境发生矛盾时,优先服从于环境;当开发与保护发生矛盾时,优先服从于保护。在城乡开发建设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需求摆在优先位置,通过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把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主要生态空间以红线形式严格保护起来,推动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并行不悖。十多年来因达不到环保要求和产业导向而被否决的项目达500多个,涉及投资资金800多亿元,虽然损失不少的经济利益,但守住了绿水青山的优美环境,从长远来看其生态经济价值无法估量。

  坚持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相统一。生态资本是生态资产中用于进行价值再生产或再创造的部分或全部投入份额。湖州实践表明,在一定的条件下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不仅不是对立的,而且可以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生态效应不仅可以转换为经济效应,而且可以放大经济效应,实现财富增值增效。形成这一局面需要经历两个重要阶段:第一个阶段,通过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唤醒全社会对良好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使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成为重要稀缺资源,提高生态资源的价值;第二个阶段,通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新经济新业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将生态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参与经济活动,变单纯货币投资为生态资本投资。湖州通过实施矿山关停整治,大幅压缩矿企数量、削减矿石产量,提高矿山企业的开采标准,使得矿石开采成本和出厂价格大幅提升,矿石市场稀缺性明显提高,促使粗放型加工企业退出市场,取而代之以高端水泥、精细建材等高附加值产品,从而提高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莫干山民宿创造出“山上一张床胜过城里一套房”的财富增值模式,“安吉白茶”品牌连续13年跻身全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十强,生动演绎了“一片叶子富一方百姓”的最美小故事。

  坚持行政推动与依法管理相统一。湖州以获批地方立法权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制定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条例,建立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从严执行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项目环境准入制度规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机制,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的红线。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改革,明确每个排污单位职责和污染源管理标准,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完善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将企业环境信誉纳入银行贷款、政策优惠等审批流程,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营造企业环保管理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环境。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湖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将以奋进者姿态走好绿色低碳共富的生态文明新路。2022年2月24日,湖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确立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的奋斗目标。2022年3月30日,湖州市召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大会,明确提出“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以争创碳达峰国家试点城市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成示范”的工作步骤,全面打造“一区五高地”;到2022年底,支撑绿色低碳共富的体制机制初步构建,重点数字应用平台建成运行,力争2—3项重点改革列为国家试点,试验区列为省重大改革项目;到2024年底,支撑绿色低碳共富的体制机制系统构建,试验区争取列为国家试点,绿色低碳共富模式成为湖州生态文明实践标签、浙江美丽先行标杆、全国可持续发展标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1AMZ009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李 雯)  

2022年第5期《社会主义论坛》“特别策划”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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