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纳云德 中共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委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群众的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新时代怒江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怒江大峡谷长盛不衰。
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圆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怒江州始终把学深悟透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2020年,怒江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2021年2月,怒江州委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深刻认识把握云南“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的特点和“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新省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加强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努力提高民族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团结带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富裕、更加幸福。
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3.97%。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委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紧紧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作出《在脱贫攻坚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决定》,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四级联创、高效联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长效激励、投入保障、氛围营造7项工作机制,构建了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创建工作格局,确定了“8个示范创建”目标,成立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把每年8月定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团结宣传月”,推动55万各族儿女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生动局面。2020年,怒江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先后创建6个国家级、181个省级、314个州级、9039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扎实开展“强基固本、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深化“背包精神”,引导边疆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进“五个认同”,更加坚定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积极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充分发挥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作用,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践基地,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怒江实践方案。突出抓好青少年群体教育,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校教育全覆盖。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巩固提升“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攻坚成果,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面推广普及力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健全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机制和措施,传承发展怒江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建设。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完善体制机制、创新载体方式,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开创新时代怒江民族工作新局面。
奋力推动怒江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大家只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才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才能长盛不衰。”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了从贫困封闭到幸福美丽的历史性巨变。全州26.96万贫困人口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24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4个贫困县(市)全部脱贫摘帽,独龙族、怒族、普米族、傈僳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顺利实现整族脱贫,困扰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少数民族“一步跨千年”的生动实践,成为各民族共同奋斗的一个缩影。如今的怒江,美丽公路、保泸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全州公路总里程达6658公里,外联内畅的交通路网成为惠及民生、绿色发展、巩固脱贫、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10.2万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入镇生活,以怒江新城、福贡新城、兰坪新城等为代表的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33%提高至48%,幸福美丽成为怒江的新标签。有色产业、绿色能源、旅游、峡谷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8.90%,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绿水青山正在成为怒江人民奔向共同富裕的金山银山。全州4县(市)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边疆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边境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持续巩固,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既要积极争取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又要立足怒江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不断增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三个定位”要求落实见效,不折不扣推动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怒江州提出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按照怒江州“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有色产业、绿色能源产业、旅游产业、绿色香料产业、峡谷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六大产业,强化对“开展一项活动、实施四大工程、推进五大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超常规举措,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健全脱贫巩固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抓实抓细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把怒江州建设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
(责任编辑 沈 艳)
2021年第11期《社会主义论坛》“特别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