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中军
近日,有媒体报道,某贪腐分子在受贿时不停地给自己做心理暗示:某某通过我赚了这么多钱,我从中分一杯羹也不过分……正是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自我催眠”下,其逐渐变得心安理得,终因贪婪沦为阶下囚,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现实中,持有类似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些人总认为管理服务对象是在自己的“帮忙”下,才发展得顺风顺水、家产不菲,人家送点小钱小物,不过是九牛一毛,属于正常感恩之举;自己付出了“劳动”,吃点收点拿点,也是应得的报酬,并不为过。
明明是违纪违法所得,还要挖空心思为自己开脱,为受贿找歪理,暗示自己收受贿赂是“正当”可行的,“你情我愿”,互不亏欠。如此“自我催眠”,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究其原因,一是“偷来的锣儿敲不得”,知道此举经不起推敲,见不得阳光,只好在内心深处为自己遮遮掩掩,求得片刻的麻木与安宁;二是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决不可能是那“最倒霉的一个”。而究其根本,则是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宗旨意识逐渐淡忘,事业观人生观价值观日益扭曲,私心私欲逐渐占了上风并不断膨胀,手中权力越轨出界,人生的路越走越偏,再回头时已然追悔莫及。
先贤有言:心底无私天地宽。《小窗幽记》中记载道:世人皆醒时作浊事,安得睡时有清身?若欲睡时得清身,须于醒时有清意。党员干部唯有牢记初心使命,谨守为官从政本分,校正用权心态,慎独慎初慎微,不贪不占分毫,方能神鬼莫欺、坦荡无悔、行稳致远。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之人,常能酣然入梦,又何苦“自我催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