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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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10:51:55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作者 熊思远 云南大学教授、云南工商学院发展研究院院长

  赵永忠 新华卫视云南中心主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战略规划》),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作为根本遵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是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早在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就是在这次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作为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项基本方略之一。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2021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明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经济形势进行科学判断,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对发展理念和思路作出及时调整,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最主要的,引导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坚定乡村振兴正确的政治方向,最基础的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充分发挥好乡村党组织的作用,通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引领农村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农业主要矛盾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更高的期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围绕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的质量上。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必须遵循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系统观念这个“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指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坚持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着力处理好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与适应新发展阶段等关系,实现乡村振兴开好局、开新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进一步提出“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要求,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与贵州一样,云南也曾是全国贫困县数量最多、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云南有4个,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全省129个县(市、区)中,122个有扶贫任务,有88个国家级贫困县,有27个深度贫困县。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心指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帮助下,经过多年的艰苦工作和持续奋斗,云南也与全国一样,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困扰云南千百年的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振兴意见》)的要求,“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此,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设立衔接过渡期。按照《振兴意见》的布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对于云南这样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的省份而言,尤其是对于居住在云南大山深处的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而言,需要将此前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要抓紧出台针对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各项帮扶政策,完善优化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振兴意见》的布置,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于云南这样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的省份而言,尤其是对于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而言,要按照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村而异、因势利导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包括持续落实脱贫攻坚战役中的合理安排及成功经验,如持续落实精准方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的做法,持续落实“省负总责”、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做法,持续落实大扶贫格局、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做法等等。

  三是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按照《振兴意见》的布置,要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等等。对于云南这样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的省份而言,尤其是对于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而言,需要更大力度争取中央财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支持,以及进一步加强东部沿海省区对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

  四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按照《振兴意见》的布置,要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要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对于云南这样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的省份而言,尤其是对于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而言,可以通过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品牌的建设,做好帮扶、加大投入,突出特色、推陈出新。

  以民族文化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56个民族中,云南是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除汉族外人口在6000人以上世居的少数民族多达25个。由于社会历史和地理分布的原因,云南39万平方千米的国土面积,94%左右是崇山峻岭、高原山地,这就是云南少数民族分布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的一个重要原因。已经宣布实现整族脱贫的云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大都居住在大山深处,原有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绝对贫困问题突出,既是此前脱贫攻坚的“硬骨头”,更是今后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换句话说,云南乡村振兴攻坚克难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就看这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乡村振兴能否“一个都不能落下”。如何既坚持因地制宜、因族施策“精准帮扶”创新实施“一个民族聚居区一个行动计划、一个集团帮扶”运作模式,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精神,通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包括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以实现农业的创新驱动发展,成为云南乡村振兴“前哨战”的重要议题。

  在2018年1月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战略意见》)中,提及“品牌”一词就多达38处。《战略意见》指出,要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战略意见》强调,要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为基础,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意见》要求,要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培育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而对于云南这些处于大山深处、原来的生产生活条件较为落后的“直过民族”的乡村而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遵循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注重挖掘云南“直过民族”特有的民族文化资源禀赋,更多依托云南省“十四五”规划8大重点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着力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上做好云南各个“直过民族”乡村振兴的特色文章。

  总之,要按照《战略意见》和《战略规划》的要求,要结合云南乡村振兴“百千万”(100个乡村示范村、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示范工程的实施,注重挖掘云南“直过民族”的传统特色文化,加快培育一批“直过民族”特色村镇,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直过民族”特色村镇开发,加大对“直过民族”特色村镇的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组织开展“百企兴百村”的对云南“直过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帮扶行动,支持大型企业、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省区的实力企业开发云南绿色品牌农产品以及民族医药大健康产品,走出一条符合云南“直过民族”实际,国家支持、八方援助、政府搭台、市场导向通过民族文化品牌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子。

  (责任编辑 沈 艳)  

2021年第3期《社会主义论坛》“特别策划”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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