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振东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激发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指明了方向。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改革创新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国企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在跨越关口、迈向高质量发展方面要积极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一种渐进式的改革,可以包容不同所有制性质下的各类所有权人的需求,并最大化地发挥各类资产的市场效应。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国企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从股份制改造到并购重组,从资产证券化到整体上市,国企混合所有制发展不断突破。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二次混改”,也就是部分国有占股比过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社会资本和推行员工持股,进一步降低国有股占比,以提高效率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过程中,要把握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2013年至2020年,从国家到地方,国企相关政策频出,仅2020年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就发布112条,从政策引导到试点实践,新一轮的国企改革指导性和针对性愈发明确。国有企业已从过去的“国有控股”时代进入一个“混合所有”的全新时代。截至2020年12月底,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数据显示,A股上市公司共有4100多家,涵盖国家全部的90个大行业,总市值达85万亿元,占到GDP的80%以上。这其中由政府部门、国资委和国有企业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1151家,其中中央上市企业394家,地方国企上市公司757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占比巨大,对于国民经济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领导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作用,建立起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制度。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基础,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
由“混”到“改”,引入积极投资者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道路上进行积极探索,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我国市场已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所有权主体相互依存的大融合格局。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混合所有制结构的重要性,并由此展开了新一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在跨越关口、迈向高质量发展方面要积极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
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一种渐进式的改革,可以包容不同所有制性质下的各类所有权人的需求,并最大化地发挥各类资产的市场效应。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国企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从股份制改造到并购重组,从资产证券化到整体上市,国企混合所有制发展不断突破。2020年1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要通过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严格甄选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参股方式、完善审核决策机制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参股投资。国资委也明确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进持股占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从数量上看,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混概率(户数比例)已达到了70%,在国企改革顶层政策体系引导下,各地方国企混改也在不断推进与加速,全面推动由“混”到“改”转变。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均超过三分之一,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仍存在“控股股东国有性质”和“一股独大”等特性。我国上市公司经历了几轮大大小小的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大大解决了股权分置导致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权过度集中等问题。但是,在今天的资本市场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非公平竞争并没有完全消除,部分国有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依然可以获取高额回报,除此之外,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多保留着自上而下的任免机制,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不够完善,双重目标冲突问题严重,种种现象表明现阶段的国有企业仍有一些深层问题亟待解决。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混”是股权结构的变动,“改”则是治理的完善,引入股东能否积极参与是关键。特别对于国企引入的非控股大股东而言,基于其利益取向的不同,进入到公司后治理参与意愿等相关融合程度差异显著,因此要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具体来说需要在合作上有产业或者业务上的匹配度,实现可能的合作共赢;要在企业发展和文化上有一致认同,做到业务和员工的目标一致;要在产品、服务的合作中能发挥协同集聚的可能性,提供高质量的供给。把握好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原则,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工作底线,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具体路径,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中长期激励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涉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高质量的发展等方面。而这其中在有政策作为指引,以治理体系作为保障后,最关键的就是发挥“人”的作用。
人力资本或者说是智力资本在当今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重要的生产力。国有企业具有“铁饭碗”属性的虽然已经破除,但相较于灵活多样的部分民企或者外企还存在一定差异。要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释放发展活力,创造更大经济价值。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全面实行经理层任期管理,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推动员工能进能出。在不断探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同时,应加强激励机制建设。优化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激励工具有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探索更符合实际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加快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加大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力度需要改善用人制度。加强管理层流动性,透明聘任,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在企业中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局面,灵活聘任,明确岗位的责权对等,并加强在职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激励方式多元化。长期短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引导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在“奖罚分明”的前提下,区分员工的管理服务参与意愿及职业定位与期待,“量体裁衣”用好激励的差异化策略。
(责任编辑 李建宏 实习生 李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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