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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走好文化遗产地的文旅融合发展路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0:05:37  来源: 云南理论网

  作者 樊泳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新时代,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能够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从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升发展软实力等多个方面,对强化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运用作出部署和要求。今年年初,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村老寨出现的火灾,也促使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和探究“十四五”期间的文化遗产地,应该如何实现文旅融合的可持续发展?

  找定位:文化遗产地

  2015年《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第20届大会通过了《将可持续发展愿景融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这意味着除了保护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外,世界遗产地还可以发挥文化遗产固有的潜力,促进遗产地社会、经济、环境等的发展,而其中“世界遗产+旅游”就是最典型的文旅融合样态,其在中国的实践成效斐然。

  我国现有的56项世界遗产中,云南拥有5项,世界遗产项目名列全国第二,另外还有1项世界记忆遗产。同时,云南还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0项(全国第10位),中国传统村落708个(全国第2位),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91处,国家级非遗代表项目105项(全国第12位),14个传统技艺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项目,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85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了28个云南省非遗文化传承基地,4家传承人企业列入国家非遗生产保护示范基地……这些数据是云南省文化遗产的汇集,也是云南文旅融合发展定位的基础。

  云南各个民族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丰富多样而独特的文化,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各民族的精神家园,更是其生存、发展的灵魂。这就是云南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是文旅融合发展必须找准的定位。

  找成绩:文旅融合势头良好

  多年以来,全省各地利用各民族的文化遗产开发文化旅游皆蔚然成风,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当地人带来发展红利。“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实施文化旅游扶贫项目超过5700个,乡村文化旅游项目1700个,实现乡村旅游总收入7300亿元。文化旅游累计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达到75万人,占全省脱贫人口的12.2%,文旅融合发展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临沧来看,近年来依托丰富独特的佤族文化资源,抓实乡村旅游建设工程,沧源翁丁佤族部落、葫芦小镇4A级景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10个村入选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占全省评选总数的十分之一。2019年,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181万人次,同比增长24.92%,实现旅游总收入340亿元,同比增长32.46%,增幅排名全省第三。2020年上半年,在舆情的影响下,临沧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978.3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3.47亿元,文化旅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半年临沧加快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行动”,着力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优势。

  找问题:文旅融合融而不合

  翁丁火灾暴露出不少地方在文旅融合发展中存在的融而不合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三个现象。

  “空心村(寨)”现象 。在文化遗产地,无论是古镇名村还是传统文化村寨,普遍存在的空心化现象,成为文旅融合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由于错误理解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一些地方为了旅游开发,采取置换或征收等方式让文化遗产地原居民搬迁出去生活,只留下静态的建筑和器物,成了躯壳一样的“空心村(寨)”“空心古城”。必须认清的事实是数百年的古寨能保存至今,就因为有当地的民族文化传承,有村民祖祖辈辈的延续维护。有专家认为,人寨分离是翁丁毁于火灾的重要原因。

  过度商业化现象。旅游开发可以增加文化遗产地的名气,能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但如果在文旅融合发展中,处理不好旅游发展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忽略文化家园的传承建设,偏离文旅融合发展的初衷,就会出现过度的商业化和旅游乱象,不可避免地带来诸多问题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

  片面追求指标现象。正因为文化旅游具有显性的经济特征,短时间能够获取预期的经济效益,有的文化遗产地管理者易得“近视眼”,无论是在规划还是在实践中,往往看重的都是旅游人数及增长率、门票收入、附加产业收入等,而对文化旅游的社会效益缺乏重视,文化没有成为旅游的灵魂和内涵,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便可能沦为空话。

  找新路:真融合才能走好持续路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文旅融合发展之要义。“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阐明了文旅融合发展的要求和目的。在文旅融合发展中,文化是灵魂,旅游是载体,这就是文旅融合发展必须认识和把握的核心要义。

  坚持文旅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在文化遗产地,文化的地位作用更应该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已经为我们阐明了文旅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

  科学合理设计和规划,体现文化遗产特性。应该用全局的理念,系统、整体、辩证、全方位地谋划和实施文旅融合,在文旅融合的设计和规划中,始终坚守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底线。云南的建筑文化遗产大多是砖木结构,防火要求特别高,古寨保护规划中就应该依据古寨的特点,优先把防火作为首要问题来谋划部署,做好安全保护专项规划和应急方案。必须尊重文化传承发展规律,在设计和规划中不建议提倡“人寨分离”,要统筹考虑留住文化遗产地的灵魂。

  文旅融合的重点和难点是形成文化与旅游的可持续良性互动。与其他企业一样,旅游业本身有追求经济效益、基于批量产品服务的规模化产业的基本特征,故在旅游的规模化、快速化的商品复制发展中,造成文化基因的异变或平庸化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在文旅融合发展中,平衡好文化与旅游成为文旅融合可持续良性互动的重点和难点。文化是魂,为旅游赋能;旅游是形,为文化宣声。二者是相互推动,互为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文旅融合要把注意力重点放在文化遗产特色价值的提炼、文化内涵的挖掘等方面;要把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作为良性互动的前提,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的要求,真正承担起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促进文旅深度融合,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系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民族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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