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约稿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理论网 >> 独家约稿 >> 正文
【原创】严禁“乱评比”须下猛药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1:47:07  来源: 云南理论网

  作者 张西流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中国民政部日前明确表示,全国性社会组织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乱表彰。各全国性社会组织需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严禁借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禁涉企违规收费。

  近年来,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异常火热,其中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评比表彰过多过滥会使荣誉贬值,失去其权威性、公正性,消解创先争优、典型示范的作用。再者,一些评比表彰项目违规收费,成为一些社会组织创收敛财的手段,评比项目沦为“评奖经济”,导致劳民伤财,这从一些企业叫苦不迭声中可以得知。特别是,过多过滥的评比表彰项目容易引发弄虚作假的冲动。一些单位和个人明显不符合评选条件,但受偏执政绩观和功利思维驱使,仍然要去打肿脸充胖子,花钱买荣誉。

  迎来建党100周年,更应继承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光荣传统。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乱表彰,打“预防针”还须下“猛药”。对于各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不能止于通报批评,应进行严厉查处。应对一些确实有必要进行的评比项目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做好规范和引导,提高评比活动质量,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对评比活动进行严格规范,应包括约束专家和官员滥用其身份的“捧场”行为,规定其参与乱评比乱表彰活动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继续精减评比表彰项目,严格管理和查处“评奖经济”,从根本上终结荣誉掺假的评选乱象。

责任编辑:苏宇箫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