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党恩 促跨越”文艺比赛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保山市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积极探索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途径,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13年以来,全市共整合各类资金10.5亿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182个。
高位推动,示范点创建成共识
保山市有14个民族乡(镇)、118个民族村,36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0.68万人,是一个“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多宗教的边境地区。
党旗国旗在边境村寨飘扬
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中,保山市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成立“保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保山市情,完善了创建指标体系,统一了创建思想和目标任务。
保山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迅速掀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热潮。
市级牵头部门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警营、进医院、进景区的工作方案。全市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棋盘石月弩庄园演艺中心
通过各种平台,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知识宣传,使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各族人民的共识。制作《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十唱共产党》《三声鼓响》等文艺作品,在全社会广泛传唱,坚定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决心。组织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民族宗教知识及政策法规读本》《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材料汇编》等学习宣传材料,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扩大宣传辐射面。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多渠道、全方位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唱好民族团结之声、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团结进步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目前,腾冲市在获省级命名的基础上,已向国家民委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龙陵县争取2021年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保山市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启动
突出特色,创建工作呈示范效应
保山市紧紧围绕市情,突出边境特色、宜居环境、民族文化、抗战文化、侨乡文化等特色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整合力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的扶持发展、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安置工作,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牢坚实的物质基础。
少数民族群众
着眼宜居凸显民族特色。围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实施,重点打造中寨司莫拉佤族村、黑泥塘村(傈僳族)、赧浒村(傣族)、银杏村(汉族)等一大批独具特色、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着眼红色边境凸显党的制度优势。坚持治国必治边的战略思想,在猴桥、滇滩、明光、木城等乡(镇)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让国旗、党旗“飘红”在边境一线。正在规划建设孙家坝、等养2个边境小康示范村,继续打造边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亮点。
腾冲市滇滩口岸边防武警与当地群众携手开展巡边护边工作
着眼侨乡优势凝聚人心。和顺、象达等都是云南省著名的侨乡。保山市通过多形式的交流活动,增强中华民族的乡情、亲情,凝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着眼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投资2778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等民族文化专项资金项目110个,项目涉及12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民间故事、音乐、传统体育、手工技艺等收集、整理、翻译等工作。对全市少数民族文化进行全面普查,实施昌宁苗族服饰抢救保护、隆阳区芒宽乡民族文化广场建设等一批世居民族文化精品工程。《蹬窝啰》《草球乐》《挑箕乐》《金布朗》等文化精品项目在全国、全省的比赛中摘金夺银。认定74所学校为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潞江镇从岗小学等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
2013年以来,保山市共整合各类资金10.5亿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182个。目前,全市13个少数民族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2个村寨和1个小镇被命名为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村镇。1个市(县级)、12个乡(镇)、150个村获首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称号。37个单位、41名干部群众荣获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称号,受到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
依法治理,民族团结成稳定基石
保山市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及开展研判工作的办法、省市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等工作机制。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解,加强舆情收集监测分析。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法,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问题。
(文/图 黄宝洲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 苏宇箫)
2020年第11期《社会主义论坛》“彩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