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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三迤新语:“大数据杀熟”应全面禁止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18:19:00  来源: 云南理论网

  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大数据技术本来应该是服务消费者更好的工具,一些商家却将其变成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武器。“大数据杀熟”进行虚假标价,让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商品,违背了定价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交易原则;不仅如此,其还存在过度获取、搜集用户隐私信息的问题。“大数据杀熟”被一些平台、商家屡试不爽,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这也让“大数据杀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成了一些平台的潜规则,让消费者深受其害。

  《规定》明令禁止“大数据杀熟”行为,有助于遏制在线旅游市场的大数据杀熟乱象。而《规定》于国庆节正式施行,剑指国庆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也给准备国庆中秋双节出游的广大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这对提振旅游消费,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都有好处。

  但如今,“大数据杀熟”行为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的线上市场,类似禁令还需全面推广覆盖。不管哪个行业,对这类行为都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弥补监管空白,实现全行业覆盖、全面覆盖、全网覆盖,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线上线下消费环境。

  戴先任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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