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踏上云岭大地,心系云南的生态环境保护。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昆明第一个考察点滇池星海半岛生态湿地调研时强调,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再接再厉,把滇池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既是对“高原明珠”滇池的高度关注,也为我们做好阳宗海保护治理工作明确了定位、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动力。
阳宗海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为南北向的岩溶构造深水湖泊。流域面积286平方公里,湖面面积31.2平方公里,平均水深20米,总蓄水量6.17亿立方米。近年来,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阳宗海保护治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头号工程来抓,多措并举,使湖体水质从2008年的劣Ⅴ类恢复到了Ⅲ类,阳宗海被列为国家良好湖泊,区域生态环境全面提升。
坚守初心使命,把阳宗海保护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党工委会议议题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政治责任,绿色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科学统筹区域资源配置与利用,在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旅游发展、农业生产等方面,均以《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及相关生态环保要求为总纲,以城乡规划为行动指南,全面协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开发建设。以生态保护优先、适宜适度发展为原则,科学划定区域生态、生产、生活“三生”空间;统筹阳宗海旅游发展保护治理工作落实,在流域旅游规划和发展思路等方面与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初衷保持一致;在组织制定涉及阳宗海保护治理规划、水体达标方案及工作实施方案时,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基线,深入实施“水十条”,标本兼治,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扎实推进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三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主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久久为功的决心和信心,坚决打好阳宗海保护治理攻坚战。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阳宗海保护治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一是坚持依法决策,推动阳宗海绿色科学发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阳宗海保护治理任务落实到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细化到各镇(街道)和各部局办,形成了“党(工)委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机构齐抓落实、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阳宗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落实的考核运用。把城乡建设、旅游发展、农业生产与保护阳宗海结合起来,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做到规划协调衔接,方案步调一致,扎实推进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建立体制机制。建立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成立区级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和督察督导、河长巡查、考核问责激励等8项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结合阳宗海保护治理实际,积极推进《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新修订《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共6章46条,结合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加强阳宗海的保护治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对原有规章进行修订完善,对一、二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外延范围内历史遗留项目的退出措施进行明确,对相关条例进行细化,以满足阳宗海保护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阳宗海保护职责规范,细化并明确部分原则性规定的实施程序,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是依法保护和治理阳宗海的重要法治保障。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条例》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共出动4572人次,取缔关闭企业9家,办理环境违法案件50余件,形成了“不敢污染、不愿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阳宗海保护治理取得成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致力于“生态立区”,坚持问题导向,以“十三五”规划为主线,精准施治“一河(湖)一策”,通过实施河(湖)岸线管控、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等举措,以“五个突出”为抓手,使阳宗海水环境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突出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工程环境效益。加快推进阳宗海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先后投入约16亿元,完成了33个规划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南岸湿地、阳宗镇坝区产业结构调整、村庄清污分流等8个工程项目。二是突出规划引领,消减入湖污染负荷。按照“由内源到外源、由点源到面源、由环湖到流域”的系统治理思路,科学编制了阳宗海保护治理“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打通治水“大动脉”,逐步消除主要污染源,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阳宗海上游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借助市农投公司等平台,流转土地经营权20730亩;开展清污分流工作,完成新街、新县小组试点工作,结合试点村庄经验,通过使用2.5亿元专项债券启动流域49个村庄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入管网、清水进河道,有效削减了阳宗海入湖污染负荷。三是突出创新机制,实施基层党建与河(湖)长制“双推进”“双提升”。以“夯实党建基础、助推河道整治、生态建设与党的建设互促互进”为总体目标,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与阳宗海保护治理深度融合,建立区、镇、村、组“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在全省率先推出党建与河(湖)长制“双推进”“双提升”工作机制和企业河长制。四是突出精准之治,大力增强科技支撑。以《阳宗海保护治理规划(2018-2035年)》为指导性纲要,以《阳宗海流域“十三五”水环境保护规划》为行动指南,以阳宗海流域入湖污染总量控制研究为基础,以陈景院士工作站、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阳宗海研究工作站为平台,利用阳宗海环境保护信息平台,形成系统的、科学的、精准的研究管理体系,为阳宗海保护治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五是突出社会共治,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分运用债券资金,助力阳宗海保护治理。运用3亿元债券资金,开展阳宗海南岸1600亩湿地建设,有效削减阳宗海南岸阳宗大河、七星河、鲁溪冲河、东排浸沟4条入湖河道污染物。2020年将通过使用2.5亿元专项债券启动流域49个村庄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作。
(责任编辑 沈 艳)
作者 郝国栋 中共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
2020年第8期《社会主义论坛》“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