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志恩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常委、州政协党组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命题,并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做了深入阐述。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民族工作的根本方向。我们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这一重要论述,用以指导民族工作实践,推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重大理论问题,蕴含着深邃的思想、丰富的内涵。一是深刻阐明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和各民族做出的历史贡献。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二是深刻阐述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条件和结构特征。指出在历史演进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和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三是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内在关系。指出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四是深刻阐释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展现的巨大优势。指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五是深刻阐述了中华民族追求“大一统”,形成命运共同体的内生动力。指出近代以来抵御外侮的百年抗争中,各族人民人心归一、共同体意识空前增强,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各族人民共同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成为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要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蕴含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积极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进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身份、心理、文化和政治认同。
牢牢把握新时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这为我们新时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落实好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的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我们要落实好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要求,坚持各民族是一家人,一家人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各族人民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我们要落实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我们要落实好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要求,根据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健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我们要落实好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云南实践
当前,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入新阶段。我们要在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党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紧紧围绕建成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和谐民族关系示范区的目标,努力探索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云南实践。重点在六个方面着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完善民族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制度效能作用。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三是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四是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载体,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立支持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机制,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五是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以增进“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网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平台。六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
(责任编辑 李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