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抓细抓实” “固强补弱”“常态长效”方面下功夫,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品位持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抓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建成区面积3.87平方公里,道路长度35.68公里,道路面积81.8万平方米。加快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污水处理、环卫、公厕、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公共文化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实施农家书屋、文化基础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抓好城市“四化”工程建设,开展植树木、种花草、建花坛、造绿地工作,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57.33公顷,覆盖率40.65%,公园绿地面积37.69公顷,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抓城市综合整治,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区主要街道街景美化改造工程,加强对沿街商业门点和摆摊设点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整治城区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树立良好城市形象。以“平安元江”建设为抓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安全感调查全省排名第65位。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做好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普及,运用教育、管理、法治等手段集中开展交通整治。开展“美丽家园”和“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推进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市级下达范围内。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垃圾处理机制,加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治理力度,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9%、100%。推进“森林元江”建设和绿色元江行动计划,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9.72%,林木绿化率达66.63%。元江县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县”称号,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市级生态村69个、绿色学校38个、绿色社区5个。
抓各类创评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作为重点,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创评活动,提高社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商户等评选活动,营造良好风气。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走私贩私等非法经营,以及价格欺诈等违规违法行为。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人知人晓”工程。开展“道德模范”“元江好人”“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加强公益广告和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29137人。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科学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学生人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小学达1442.8元、初中达2062.5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率98.1%,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4%,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3.4%。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关爱困难群体,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8%,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和“五保”供养工作。文明殡葬取得显著成效,殡葬改革火化率和公墓安葬率达100%。
(文/图 王成龙 杨霖媛 中共元江县委宣传部 倪勇 元江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苏宇箫)
原载2020年第6期《社会主义论坛》“彩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