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理论网 >> 党政要闻 >> 正文
云南省加强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5:14:29  来源: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讯(记者 朱丹)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相关实务管理,推动学生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我省学校食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体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省市场监管局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6项措施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加工区、就餐区、储存区及厨房加工设施设备进行彻底大清扫、大清洗;对假期存放的餐饮具进行彻底消毒;对库存食品进行大清查,过期的食品要监督进行销毁。加强原料采购、加工操作、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和食品留样等全环节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进行检查。

  针对今年春季学期特殊情况,《通知》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工作指导,切实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食品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学校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如何选择购置食品或就餐的场所、如何选购和保存食品、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等。各地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将健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在事故易发期、敏感期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王大林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