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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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2日 15:45:04  来源: 云南理论网

  作者:李正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强调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文化长期的交流交融、兼收并蓄,共同创造了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的中华文化。如何在新时代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文化自信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引发了一些思考。

  结合实际抓好民族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文化自觉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力量源泉。文化自觉是文化自信的基础,文化自信是在文化自觉的实践中生成的。我们要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召和指引下,通过文化自觉的实践活动,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楚雄州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楚雄州建设民族文化强州规划》和楚雄州《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实施纲要》,全州开展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调查,从语言、古籍、音乐、乐器、戏曲、舞蹈、民间工艺、民间美术、建筑、服饰、仪式、节庆、民间文学、传统体育等14个方面,进行全面普查。翻译出版了《彝族氏族部落史》《彝文典籍精选》《梅葛》《查姆》《彝文文献译丛》等100多部古籍。全州组建业余文艺团队2500个,品牌团队123个,已形成“县市周周演、乡镇月月演、村级季季演”的文艺展演体系。

  创新性发展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不竭动力。文化自信的要义在于继承。楚雄州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组织专家学者通过10年的努力,编译出版了《楚雄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共106卷,使彝族毕摩文化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和传承。研发了含有9449个彝文传统文字符号字符集的彝文输入法软件,结束了彝文几千年靠手工传抄传承的历史。这就是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有借鉴价值的民族传统文化内涵按现代表达形式加以改造,以新的表现形式激活其生命力。

  创造性转化是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必由之路。楚雄州通过办好民族赛装文化节等活动,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2016年以来,延续永仁县直苴彝族千年赛装节的文化根脉,立足云南绚丽多姿的民族服装服饰资源,放眼国内外服饰文化演进潮流,持续举办“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赛装文化蜚声国内外,赛装节成为全国知名的民族节庆品牌。这就是按照时代的新进步,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拓展、提升、完善,扩大其影响力。

  法治建设是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保障。楚雄州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保护条例》等民族文化地方性法规,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的重要支撑。

  让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就作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瑰宝,要积极加以支持和发展”的重要指示。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云南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宝藏,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宣传党的政策、传播文明、服务群众、振奋精神的作用,以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做好当前民族文化工作,需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问题:一是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二者要相辅相成。二是创新与创意的关系。创新是理念,创意重在实践。三是鲜活与生活的关系。取材于乡土民情,回馈劳动大众。四是“活动”与“活跃”的关系。一方面,传统文化只有“活”起来,才能传下去;另一方面,只有以更广泛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作为基础,才能使文化工作活跃起来,使文化行业“活得更好”、文化事业“活”出精彩。五是高原与高峰的关系。要下功夫打造艺术精品,改变有数量缺质量的现状、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民族文化工作者要植根云岭高原这片厚土,积极推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蹄疾步稳,迈向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高峰。

  提高认识,增强民族文化自觉自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把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范畴加以研究,以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振奋民族精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共同推动,深化民族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级各部门要共同推动民族文化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与旅游产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协同促进,融合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方投入,形成合力,确保民族传统文化得以健康持续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抓实基础,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切实抓好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文艺创作等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政策和措施,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专业人员,建立一支热爱传统文化、专业知识丰富、具有奉献精神的专兼职民族文化工作队伍。

  打造精品,促进民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文化自信必须依靠文化精品,文化繁荣必然要推出文化精品。文化精品不仅代表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鲜明特点和生活方式,还要对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  从永刚  郭笑笙

责任编辑: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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