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与会同志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制度是否优越和成熟,是否成型和先进,归根到底要用治理的效能来说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狠抓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深入学习好、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出治国安邦的巨大效能。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会同志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而居于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这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一条根本经验就是,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切实提升制度执行能力。与会同志指出,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决定》对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释放了着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强烈信号。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强化制度意识,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让严格执行制度、善于在制度轨道上推进事业者上,让违背制度、破坏制度者下,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会同志指出,国家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尤其重要。加强“四个治理”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方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不行,顾此失彼也不行,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依法行事,努力做到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原载《求是》2019年第23期)
作者 吴 强 旷思思 求是杂志社记者
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12期“特别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