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在坚持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重申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使其统一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中。
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并提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当中。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以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的发挥。《决定》首先提出了对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六个方面要求,而在最后,指出要加强党在整个制度建设中的领导,一头一尾相互呼应,深刻揭示出党的领导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的“牛鼻子”。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建立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完善,既包括党自身的制度建设,也涵盖了党对国家领导制度的完善,实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与“党是领导一切的”有机统一。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决定》对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涵盖了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体系、行政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先进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和平外交政策以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13个方面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既牢牢坚持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又充分把握住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新形势,并最终着眼于建设能够持续推动国家进步和发展、继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体现了总结历史与面向未来、坚定方向与改革创新、既解决当前问题又面向今后发展的统一。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按照《决定》的全面部署,有步骤、有阶段、有目的、有方法地逐步推进,既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革命精神,也要有敢于斗争、勇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沈 艳)
作者 冷 模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12期“特别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