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凤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决定》对基本经济制度,概括、拓展为三个方面。生产关系具有决定性作用,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结构,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存在多层次、不平衡特点。实践证明,这样的所有制结构,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也就决定了相应的分配结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所以,把分配制度纳入基本经济制度内容,体现了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内在辩证关系。任何经济制度都要有一定的实现形式和实现载体,这就是经济体制。我们的市场经济是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发挥两方面的优势,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
基本经济制度既是一个制度体系,又是一个有机整体;既不能割裂开来,也不能简单并列,而是辩证统一关系。所有制性质决定分配性质,也决定市场经济性质,因此,在基本经济制度中,所有制具有基础性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决定了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为主体又具有基石作用,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在基本经济制度中属于根本制度,体现了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特点相适应的,因此,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分配关系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按劳分配为主体是与公有制为主体这一根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原则,要体现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光荣,鼓励劳动创造,体现多劳多得、共建共享,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主体地位,需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新的实现机制和实现形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分配与市场机制密切相关,具体的分配过程往往是价格、供求、竞争等相互作用的结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关于分配的认识要区别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所有制性质决定分配的性质;第二个层次则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具体分配方式。《决定》把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纳入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协调所有制、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支撑。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让按劳分配为主体在分配中起主导作用,让再分配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共享发展、满足基本需要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从永刚 郭笑笙 顾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