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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保护治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1:01:3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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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河清湖美入眼来

  云南日报记者 王淑娟

  云南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全省河湖保护治理初显成效。

  今年11月12日举行的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已清理河湖库渠11968条,清理污染物67.43万吨,清理排查入河排污口2399个,治理黑臭水体68处,取缔非法采砂点1486个,整治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168个,实施农业高效节水工程140.58万亩,清理拆除临湖沿河违章建筑34.9万平方米,查处擅自地下取水机井6371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7.4平方千米。

  上半年,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1%,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8%,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高位推进工作机制落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省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河(湖)长职责,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

  今年,《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第5号总河长令《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相继推出,部署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具体的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42.8万人次。其中,省级62人次、州(市)级2246人次、县级5.9万人次、乡级37.1万人次、村级99.5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得到提升。

  认真落实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常委会和政协领导担任副总督察的三级督察体系。印发了2019年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每月督察一湖一河,已完成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及牛栏江的专项督察,提交了专项督察报告。省河长办发出40余份督办通知、督办函,及时协调推进并督促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2019年以来,各级开展督察2847次,发现问题2479个,整改问题2279个。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察,有力推动了河湖突出问题的整治。

  全面落实六大任务

  2019年,我省加强水资源保护,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云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省领导带队对牛栏江、滇池、普渡河等2018年考核水质不达标的断面进行了明查暗访,强化问题整改。与相邻省份合作开展跨省河湖保护,对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赤水河流域进行巡查,提出了共同保护的措施。同时,加强岸线管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省排查河湖“四乱”问题5848个,已销号5797个,销号率99.13%。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划定河流长度3199公里、湖泊15个。

  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行动,开展40次专项执法,对发现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加强水环境治理,完成了19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审批,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共2031个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执法监管,统筹推进“云南清水行动”、水库垃圾围坝整治、固体废物整治、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涉河湖保护区违法违规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3229次。

  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显成效

  今年,省委派出巡视组,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进行机动巡视。省政府组织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进行了省、州(市)联合专题调研,形成了详细的调研报告,共梳理出20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327条。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带队开展督察。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九大高原湖泊省级湖长联系单位26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60余项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省水利厅针对九大高原湖泊治理难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各州(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通过制定《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九湖保护治理总体目标,推进湖泊水域空间管控。

  在九湖治理过程中,我省创新思路、创新投入机制、科学系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抚仙湖全力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径流区实施5.8万亩耕地休耕轮作,轮作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同比减少3750吨和39.7吨;洱海全面完成1806户生态搬迁户的房屋拆除,开创了洱海流域“人退湖进”的历史先河;滇池大力推进一级保护区内53家企事业单位拆迁,并通过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累计向滇池补水33亿立方米;异龙湖对湖体及7条主要入湖河流近20年水质、水位变化进行了系统调查分析,对症下药科学治理;阳宗海创新建立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推进”工作机制和企业河长制;星云湖、杞麓湖完成“三线划定”工作,设立水位桩和一级保护区边界桩;程海等湖泊编制了综合治理与保护总体规划;泸沽湖全面彻底推进护湖整治行动,对临湖80米范围内223户整治对象进行拆除。

  上半年,九大高原湖泊中,抚仙湖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洱海符合Ⅲ类标准;泸沽湖符合Ⅰ类标准;阳宗海符合Ⅲ类标准;滇池草海符合Ⅳ类标准、外海符合Ⅴ类标准;程海符合Ⅳ类标准(不含氟化物、pH值);杞麓湖符合Ⅴ类标准;异龙湖符合Ⅴ类标准;星云湖为劣Ⅴ类。

责任编辑: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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