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对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全面领导
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推进和落实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和完善党对边疆治理的全面领导。
继续巩固和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的新的重大步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充分彰显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要继续巩固和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让改革成果形成系统集成,从整体上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有效破解“两个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制度体系是一系列制度的集合和彼此间的互联互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六个制度构成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具有规范性、强制性、明确性和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执行力产生制度权威性。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和战略任务。
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创建边疆共建共享共治的治理新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创建边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推进和落实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是基础,“共治”是要义,“共享”是目标。在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格局中,党的全面领导是多元治理的中心,处于主导和统领的地位,共建共治共享是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和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一元主导、多元参与的合作型结构与治理模式。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和落实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关键在党的坚强领导,关键在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必须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实际,积极推进党自身执政能力、领导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思想政治建设,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形成发挥党的独特优势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互促同进机制,才能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推动和保证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统筹推进和协调推进。
加强制度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推进和落实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核心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以更强烈的使命感,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敢于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加快建立健全边疆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边疆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及时总结在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把成熟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形成“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一致共识,更好满足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责任编辑 沈 艳)
作者 王传发 西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11期“理论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