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总结地方经验,完善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昆明行政区域共有14个市(县、区),不仅市(县、区)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就是同一市(县、区)的各乡镇的社会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昆明各地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既抓好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更注重市(县、区)、乡镇(街道)和乡村(社区)层面管用、务实的探索,又突出国际视野,加强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及时推广基层实践经验来实现顶层设计目标。例如,昆明市对金沙社区探索创新的“金豆模式”在全市复制推广;盘龙区金星社区探索五级社区治理的新机制,探索出一套“盘龙经验”;官渡区季官社区探索实施“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模式,推广了具有重要影响的社区治理新体制。通过不断调整、完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进而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是昆明70年以来社会治理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上述地方经验证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要站在全市发展的角度,认真总结地方经验,这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昆明”的固本之功。此外,要在设计思路和推进方向上通盘考虑、上下协同,正确处理顶层设计、政策推动与基层探索、实践能动的关系,在“顶层”与“基层”的良性互动中,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发展;把坚持地方经验与做好完善全市社会治理顶层设计工作结合起来,以更新的举措、更实的措施、更高的标准推动全市社会治理上层次和水平,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建引领,将其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平安社会建设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协同联动作为平安建设的关键,从源头补齐短板。以社区党组织的网格化建设为支撑,建立由乡镇(街道)牵头、驻市(县、区)单位协助、辖区内各类组织共同参与、其他基层党组织为结点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打造出“行政、企业、混合、自治”四种社会治理模式。坚持以党建统筹社会力量,把开放共治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支撑,从普法上营造氛围。在全省率先实现各区域网格化管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网格管理员。依托基层党员志愿者骨干核心的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加入治安志愿者,依托“833”防控工作模式,创新推出“双积分”管理机制,将党员积分模式与治安志愿者积分模式深度融合,充分调动志愿者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等线上媒体,全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互动平台。坚持以党建统领建章立制,把组织领导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石,从机制上筑牢根基。主动把平安建设纳入昆明构建和谐战略中总体推进,细化平安建设评定标准,量化具体评价指标,以量化方式客观科学地评价平安建设综合状况。坚持以党建拓展工作格局,切实把科技应用作为平安建设重要突破,从信息上优化资源。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纵向互联,综治维稳等部门横向互动,人、地、物、事、组织全面覆盖,信息高效运转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网络。以打造平安昆明“大数据库”为切入点,推动信息采集、任务发布、适时监督和考核评价动态化,构建“小事不出村(社区)、乡镇(街道),大事不出市(县、区)”的二级闭环运行工作格局。紧紧围绕“止于未发、发而可控”的目标建立健全“一张网、两平台、三机制”的工作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的解决机制。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根本,共建共享是路径。在基层治理上,新中国成立70年来,昆明在发展中着力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为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增添了新活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城志愿行·滇池明珠清”、昆明“滇池卫士”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出台昆明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文件等文件,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乡村(社区)、村小组(居民小组)、农户(楼栋)”五级治理模式,解决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利用互联网、QQ、微信等有效网络载体,推进社区协商、基层群众自治和“四议两公开”,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化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事项,促进社区减负增效。社会组织不断强化。市级登记成立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出台昆明市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各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基金会换届指引等文件,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活力得到激发,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增强,逐渐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责任编辑 李建宏)
作者 李 达 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10期“特别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