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投入、建机制、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促公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织密民生“保障网”,使人口结构持续优化,就业收入稳步增长,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健康和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科技人才全面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进入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新时代。
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
云南始终把增收作为民生之要,努力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完善更加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一系列综合措施,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云南居民人均收入从1949年只有50元,到1978年增加至203元,到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84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48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768元。同时,人民收入渠道大大拓宽,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由单一的集体经营收入逐渐转为家庭经营、工资、转移收入并驾齐驱,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国家进一步完善再分配机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先后出台了减免农业税、实行粮食直接补贴等一系列惠农举措,来自政府的各项转移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城镇居民的收入渠道除了工资性收入外,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的比重逐渐增加。
劳动就业质量不断改善
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在发展各项经济社会建设的同时,建立了国民经济各部门劳动力统一招收和调配制度,基本建立了符合云南发展的劳动就业体制,妥善解决了城镇失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就业机制开始走向市场化,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就业形势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步增长,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51.92万人,同比增长5.92%,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就业政策与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就业人员达到800万人以上,第三产业就业容纳能力不断增强,就业人数超过1000万人。城镇失业率保持低水平,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创业热情不断被激发,劳动者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愈发宽广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