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雪飞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动宣传思想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回溯历史不难发现,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毛泽东同志曾经形象地指出:“共产党是左手拿传单右手拿枪弹才可以打倒敌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有了《条例》的指导和支撑,今后开展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将更加明确、胆气底气更为充足,对推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深吃透把准,认真掌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第二板块由第三章到第十一章构成,规定了宣传领域的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各方面工作;第三板块由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构成,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条例》聚焦“宣传工作为什么、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条例》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明确写进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为我们立足新时代、找准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努力方向。《条例》还对各级党委等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并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出台一系列“实招”。
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宣传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需要全党动手。党的领导是宣传思想工作的生命线,要时刻高举党的旗帜,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确保宣传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担负起《条例》赋予的政治责任,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强化“一盘棋”思维,汇聚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合力,抓牢抓实理论武装、新闻出版、思想道德、文化文艺、网络建设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等各项工作,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心聚力,用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鼓舞干劲,用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满足群众需求。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条例》真正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宣传力,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宣传到位,让党的主张成为时代最强音,努力交出新时代宣传工作的亮丽答卷。
(作者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 苏宇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