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理论网 >> 昆明 >> 正文
【今日观察】规范“微权力” 惩治“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0:22:04  来源: 云南日报
分享至:

  (原标题:官渡区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规范“微权力” 惩治“微腐败”)

  云南日报记者 茶志福 通讯员 熊鹤松

  每当回想起被街道纪工委给予诫勉谈话问责,李某就悔不当初。

  李某本是官渡区的一名社区书记,因违反社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制度,在没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群众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的情况下,与原居民小组长私下商量后,擅自出租居民小组集体资产,最终损害了集体利益,自己也受到了组织处理。

  为着力解决基层组织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官渡区深入推进“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工作,探索监管制约社区干部权力行使有效途径,建立起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加大对“微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突出“一社区一品牌”特色

  2019年1月3日,社区居民缪有明反映,称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妻子患有颈椎椎盘突出、高脂血症等多种疾病,夫妻俩均无工作收入,家庭生活困难,请求社区帮助。1月5日,社区民政专干对缪有明申请临时救助进行入户调查,经核实,符合官渡区社会救助的相关规定。3月18日,缪有明临时救助审批下来,社区民政专干通知其到街道领取救助金4500元。

  这是吴井街道董南社区在社区“米轨”宣传长廊上公开的一个事项。社区党总支书记张红萍介绍,董南社区属于城市社区,没有集体资产,在社区建设、服务居民资金使用方面,社区坚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大到社区居民申领4500元救助金,小到社区更换布标花费224元,每一笔支出都要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

  “资金使用上,我只有500元的审批权限,超过500元就要上报街道进行审批。”张红萍说,别看社区“微权力”小,却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规范用权。所以,社区结合辖区“米轨”文化,提出了“让权力在轨道内运行”的品牌理念。

  与董南社区不同,金马街道牛街社区属于典型的“翻牌”社区(村改居社区)。社区及下属各居民小组都有集体资产,社区平均总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100万元,居民年终分配达到2280万元,分配金额最高的村人均10000元,最低的人均3000元。

  面对如此庞大的集体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微权力”运行机制尤其重要。为此,牛街社区从“滇戏窝子”这一特色名片入手,创作了《正风肃纪》《银河颂》《庆国庆》以及反腐剧《范家沟》等一批寓“廉”于“戏”的滇戏作品,让廉洁清风随戏剧表演传唱吹遍滇戏之乡,让“戏有生旦净末丑,权有规矩方圆界”入脑入心。

  据官渡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官渡区找准党群、干群关系这个“关键点”,综合考虑代表性、示范性、可推广等因素,选取8个街道16个社区作为区级示范点,稳步推进“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如今,董南社区“让权力在轨道内运行”,牛街社区“戏有生旦净末丑、权有规矩方圆界”,双凤社区“阳光议事、规范用权”,映华社区“萤火之光、廉映华章”,艺术家园社区“艺术无涯、权力有度”等品牌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全区“微权力”治理“一社区一品牌”成效初显。

  形成区级“指导性样本”

  在金马街道纪工委书记江伟看来,“三资”管理是“翻牌”社区“微权力”治理的重中之重。

  为加强和规范社区、村小组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金马街道专门制定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和规范社区“三资”监管办法(试行)》,对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并规定“凡是社区、小组在职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得参与集体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等承租、承办活动;在社区、小组经济活动中,信誉不好的单位及个人,不得参与社区、小组经济活动”,坚决杜绝社区、小组干部在处置集体“三资”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等行为。

  不仅如此,金马街道还归类汇总了涉及“三资”管理、工程管理、党员管理、民生保障、困难救助等四大类13个领域共30个项目的“微权力”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绘制了30张“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每一项办事项目的执行标准、管理权限、程序环节、岗位责任等具体要求予以明确,使社区各项工作均有据可依。

  在全区层面,官渡区纪委监委有效发挥牵头指导作用,深入试点社区开展“一对一”分类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方向不偏、重点突出。目前已建立完善“一二三四”工作法,即街道党工委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核心作用,开展好常态化宣传提醒和多样化反面警示两种教育,建立公开公示、民主监督、风险防控三种机制,制定社区“微权力”目录清单、流程清单、公示清单、存档清单四类清单,督促推动各社区落实好“微权力”规范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以摸清试点单位权力流程为切入点,结合各社区“微权力”规范治理与工作实践形成的特色做法、有效措施、亮点经验,从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范围、办理流程、时限要求等方面,分城市社区和“翻牌”社区,对包含重大决策、综合服务、社会管理、信息公开、民政社保、国土农业、审批证明等方面的权力家底分别进行核认和明确。并制定完善了《昆明市官渡区加强落实社区微权力治理工作任务责任追究办法》《官渡区街道微权力治理工作监督制度》《官渡区街道微权力治理工作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46项,形成官渡区“微权力”规范治理的指导性样本,切实保障基层在“微权力”治理工作中有章可循。

  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官渡区把“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和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突出监督关口前移,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确保权力阳光、规范、高效运行,从源头杜绝“权力寻租”。

  着力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体“五位一体”全面覆盖的检举举报平台;配齐配强纪检信访干部队伍,加快推进街道层面群众来访举报规范场所建设;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构建多元监督格局,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覆盖至基层社区独特优势作用,加强联动延伸,强化“微腐败”检举举报工作。

  建立健全“微腐败”治理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责任追究、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微腐败”监督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查处力度,对利用手中权力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社区干部,严查严惩,及时曝光,形成震慑,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2018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聚焦“微权力”,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权力事项相对集中的扶贫领域、征地拆迁、集体“三资”、公共服务资金管理使用、购买社会服务、处置人财物事项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件,处理34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4人。

  下一步,官渡区将按照“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在全区8个街道96个社区全面推行“微权力”治理工作,并将“微权力”治理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日常检查考核和结果运用,有效提升党员、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融洽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责任编辑:王大林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