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保护治理的目标要求和措施
当前,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分清轻重缓急,抓紧从顶层设计优先入手,围绕洱海水质、流域健康、县(市)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四个方面”进行谋划和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
洱海水质稳定是前提。要稳住并改善水质,必须立足治标,盯住湖面、盯牢水质,全面强化末端专项治理,防止湖体水质持续下滑,全力打赢打好环湖截污治污、河道治理、水质改善提升攻坚战,确保实现“2019年洱海全湖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Ⅲ类,确保6个月、争取7个月达到Ⅱ类,不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的近期目标,为实现“洱海全湖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Ⅱ类”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流域健康是基础。洱海流域是一个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互为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是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洱海流域绿色转型,离不开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自然生态系统。实践证明,洱海保护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流域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健康的问题,不能简单就保护抓保护,就治水而治水。近年来,随着洱海流域城镇化加速和旅游业快速发展,加之洱海流域产业结构调整、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步伐相对缓慢,流域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流域发展不断放缓,直接影响了洱海水质改善,制约了流域加快发展。扭转这个被动局面,一方面,要抓好流域生产生活方式的健康改善。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始终坚持绿色规划,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严格实行绿色管理,全面倡导绿色、低碳、简洁的生活方式,彻底转变洱海流域粗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要注重源头综合治理,坚持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统筹好治湖和治田、治山、治林、治河,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镇农村,全力打赢生态搬迁、矿山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过度开发治理的攻坚战,为洱海流域绿色转型创造生态条件、赢得更多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各县(市)协同发展是关键。一是抓规划协同。以洱海水质和水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以规划为引领,不断优化县(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加快规划建设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为县(市)协同发展提供指引。二是抓好产业协同。充分挖掘各县(市)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突出差异化、品牌化,统筹好流域内产业发展、流域外各县产业发展以及流域内和流域外产业协同发展,以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和“苍洱大景区健康生活目的地”为突破,为县(市)协同发展增添活力。三是抓好社会协同。立足决胜全面小康发展目标,加快补齐各县(市)发展短板,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步加快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有效减轻洱海流域特别是大理市的工作负担和压力,为县(市)协同发展创造条件。四是抓好生态协同。围绕洱海保护治理和洱海流域绿色转型,坚持以洱海流域为引领、洱海保护为核心,统筹推进各县(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快美丽大理建设步伐,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县(市)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体制机制创新是保障。首先,加快创新洱海保护治理和洱海流域绿色转型的体制机制。高位推进“八大攻坚战”,全力巩固提升洱海水质改善成效;抓紧明确和细化规划调整、城镇优化、产业升级、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思路和措施,推动洱海流域绿色转型取得实质性突破。其次,抓紧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由州委、州政府统筹,州级综合部门牵头,州级职能部门和12个县(市)党委、政府参与的“高层次、跨部门、跨区域”的领导体制、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定向定时定人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同步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全面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工作成效的跟踪问效,用“硬指标”“真考核”层层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 沈 艳)
作者 陈 坚 中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书记
云南日报特邀理论撰稿人、本刊顾问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6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