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戛古村的霸道“家长”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0:15:03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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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非法手段当选村委会主任,10余年间把持操纵基层政权;私自买卖烟站、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截留土地流转资金;村民水费交慢被殴打、询问烤烟合同被拳脚相加……

  4月8日,陆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黑社会性质案件,7名涉案人员均系陆良县大莫古镇戛古村人。

  这是曲靖市第一例涉黑案件,且涉案人员钱某平曾任县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从而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开庭当天有2000余名各界群众到场旁听。

  纠集团伙 把持基层政权

  从2017年11月起,根据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陆良县公安局对全县境内涉案线索开展前期摸排。摸排中,初步掌握了大莫古镇戛古村委会钱某平等人一桩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2018年1月26日,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住宅进行搜查,依法查获可疑气枪铅弹1885发,钱某平疑似非法持有、私藏弹药。当天下午5时左右,警方在钱某平的三七地里将其抓获,同时落网的还有钱某平的两个兄弟。同年3月5日,经陆良县检察院批准对3人执行逮捕。

  随着侦查的深入,一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2007年初,被告人钱某平为攫取权利,利用戛古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纠集数人采用言语威胁、软暴力、封官许愿等非法手段破坏和操控选举。同年3月,钱某平如愿当选戛古村委会主任。

  正是从那时开始,钱某平拉起“护村队”,由其心腹王某从担任队长,其哥哥和弟弟等为成员,统一配发迷彩服、对讲机、橡胶棒、钢管、大刀等。此后的历届选举,钱某平以威胁、胁迫等手段连任戛古村委会主任。他甚至强迫戛古村党总支部批准其加入党组织,为其担任党总支书记谋取合法身份。

  2013年戛古村委会换届选举当天,钱某平以破坏选举为由,伙同两个兄弟持钢管、马刀将竞争对手王林开去的雷克萨斯越野车砸烂。如愿当上戛古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后,此后的换届选举再无人与他竞争。

  10余年间,钱某平通过安排心腹人员到村委会任职、暴力阻止他人参选等方式把控基层组织。其间,钱某平以输送利益和暴力殴打、辱骂,以及“罚款”等手段控制其组织成员。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该组织内部各有分工:有打手、保镖、管家、会计等。钱某平要求组织成员“棒不离身、该打就打,打谁须经其同意”。

  2014年9月,时任村委会副主任的杨翔发现自己的一份卖烟合同不见了,向钱某平询问,钱某平一句“你长能耐了”便左右开弓把杨翔打倒在地。时至今日,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杨翔仍手脚颤抖,心有余悸。他说:“打得我身上到处是伤,自尊心也很受伤害,被打回家后我就写下了遗书,想要自杀。”

  任职期间,对于钱某平收取“卫生费”等,杨翔也曾提过反对意见,但钱某平根本听不进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反对,他才会这样。”卸任之后,杨翔没有再参加选举。“在我印象中,开会时没有人敢提不同意见,村里更没有人敢跟他唱对台戏。我心灰意冷,没有信心再参加了。”

  通过长达10余年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把持、操控,钱某平成了戛古村的“家长”,他垄断村内公共资源,侵占集体资产,进而公权私用、肆意妄为。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从2007年以来,钱某平不仅采用虚列工资支出的手段侵占集体资金,随意买卖烟站、老年协会等且不入账,还私自将村民缴纳的水费占为己有、截留土地流转资金、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出售小区房等,职务侵占700余万元,贪污100余万元,挪用资金100万元,获取经济利益800余万元。

  这些钱要么进了钱某平的“腰包”,要么用于向其“组织”成员发放奖金、组织外出旅游等。

  欺压百姓 称霸为害一方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该村群众对钱某平的评价离不开“霸道”“强势”二字。而“怕”,则是这里大部分群众的心里感受。

  2009年8月的一天傍晚,村民王平和母亲干完农活回家,途经村内的堵烟卡点,与卡点看守人员发生争执。钱某平指使王某聪率护村队员用钢管等凶器殴打王平,致其头部、肋骨等多部位受伤,在医院住了38天。出院后,王平渐渐出现精神异常,甚至在村内随地大小便,生活无法自理。2018年3月,经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确诊,王平患精神分裂症已无可能恢复正常。

  10年间,只要看到儿子呆滞的面孔,王平的父亲王详就十分心痛,但他说:“过去心里也恨,但又能怎么样?不敢跟他(钱某平)斗,大家敢怒不敢言。”

  钱某平在村内“打”字当头,以“暴”字立威,10余年间逐渐对村民们形成了心理控制。经警方查证,被钱某平殴打的村民有20余人。有村民说,“只要惹了他,他千方百计地报复你。”

  在钱某平担任第一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他巧立名目收取的各种费用。小轿车每年100元,货车、客运车每年300元的“卫生费”;村里养羊的群众,每只羊要缴纳50元“养羊费”,其中10元作为管理费,40元为保证金;农户要新建房屋,钱某平以不批手续和不给过桥威胁,强迫9户村民共缴纳15000元的“搭桥开口费”。至于这些款项究竟用于何处,村民们表示从未见过公示,也不清楚钱款的去向。事实上,村内的许多事务村民既没参与更不知情。

  2017年戛古村建设“美丽家园”项目,涉及到许多农户的旧房拆除,但这些农户并未得到妥善安置,而是被安排住进了临时搭建的板房。一到雨天外面下大雨,板房内下小雨,有部分群众已经在板房内生活了长达3年之久,许多买不起新建小区房的老人感叹:“我可能一辈子都要住在这里面了。”按照补助政策,拆迁户能得到每平方米60元的补助,然而许多群众反映并未拿到这笔补助款。

  全力侦办 赢得群众好评

  4月14日,接近中午12时,太阳当空。采访车刚驶入戛古村委会,“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等扫黑除恶的标语十分醒目。

  2018年抓捕钱某平当天,王详看到村里来了许多警察,在与村民交谈中得知“扫黑除恶”到了戛古村。第二天,王详就和另两名村民一道,到公安机关对钱某平进行举报。

  王详说,吃了多年的“哑巴亏”,是“扫黑除恶”让他有了信心,相信能讨回公道。

  由于长时间的心理控制,群众心中顾虑重重,一开始不敢举报,给公安机关的侦办带来了较大困难。陆良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多方搜集证据、做好思想工作,全力把每一件事查实、做细。

  由于本案是曲靖市第一例涉黑案件,陆良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加强提前介入力度,数次与当地公安机关共同会商。同时成立办案组,由曲靖市检察院派出两名检察官直接参与办案。在审查过程中,办案团队抱着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对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

  最终,陆良县检察院形成审查报告1100余页、起诉书20余本、举证提纲上千页、撰写公诉意见30余页。办案人员表示,这是他们检察生涯中遇到的最复杂的一个案件。

  2018年11月11日,陆良县检察院以钱某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贪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9项罪名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一审已结束,陆良县法院新闻发言人魏文杰表示,该院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各被告人做出相应的判处。

  (注:除魏文杰外,文中其他人均为化名)

       云南日报记者 谭雅竹

责任编辑: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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