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黄翘楚 李春林) 记者4月8日从临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临沧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3件、侦破刑事案件166起、刑拘181人,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2件69人,法院系统审结9件51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3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临沧市制定了三年行动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8个督导组对各县(区)、134个市级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导。政法部门紧盯涉黑涉恶案件,出台办理跨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协调会商、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办结时限指导意见和挂牌督办等机制。各成员单位压实监管责任,主动履职,加强跨行业、跨部门协同合作,全面摸排、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
为提升办案质效,公安机关建立了线索核查专班,健全“破网打伞”联动机制,坚决落实“一案三查”要求,以《局长督办令》的形式开展案件复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对已办案件开展“回头看”和“一案一剖析”工作,深挖细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线索。两级法院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主攻方向,从快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构建了案件线索“信息网”,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临沧市各级各部门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综合治理逐步深化,群众知晓度不断提升。在专项斗争的带动下,全市接处警数、刑事发案数、跨境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7.3%、6.83%、36.64%,2018年度全市安全感综合满意率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