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文化振兴,就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繁荣农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展现农民良好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村文化振兴对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所系、使命所在。乡村文化振兴是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的需要,是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是利用乡村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乡村脱贫致富,解决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抓手,对于乡村组织振兴、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具有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
乡村文化振兴,主体是广大农民。以乡村为基础,以农民为本,是发展建设乡村文化的根本依托。只有依托乡村自身、依靠农民自觉行动,才能激发农民的自尊和自信,也才能塑造适应现代社会、具有强大内生动力的乡村文化。必须强化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满足广大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保障农民的文化权益,构建新型乡村精神和乡村理想,唤起农民的文化自觉。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文化振兴实践。积极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文化活动,精准施策、有效供给,真正创造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农民喜闻乐见的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振兴,核心是乡风文明。云南省临沧市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活,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村寨主流文化氛围营造。制定了《临沧市乡村文化振兴——乡风文明行动计划》《临沧市“风气美”建设实施方案》,建成一批农村精神文明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点。依托乡村大讲堂、道德讲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继续开展“云岭楷模”“道德模范”“感动临沧年度人物”等评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的作用,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破除陈规陋习,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培育优良家风家教,以好家风温润好民风。
乡村文化振兴,关键是留住“乡愁”。近年来,临沧市围绕“生态美”“发展美”“作风美”,坚持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着力建设民族文化强市,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有机统一的规划协调机制,统筹好“钱、地、人”三者的关系,注重保留乡村风貌和乡土味道,打造看得见青山、望得见绿水、延得了文脉、留得住“乡愁”的宜人居所。深入挖掘、生动展示临沧市历史文化资源及其当代价值,让民族文化鲜活起来、价值体现出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科学保护、合理利用传统村落。充分发掘老字号蕴含的文化价值,提升扶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品牌。积极探索建立一批“乡村记忆”示范点,以宣传教育、记住乡愁、弘扬礼仪、丰富文艺为建设内容,让“乡愁”切实落地生根,通过对文化资源的静态保护和活态利用,将文化传承回归到群众的生活实践中,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乡村文化振兴,支撑是文化供给。临沧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00个、农家书屋937个,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和文艺志愿服务、全民阅读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依法依规成立各类群众文化服务团队。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乡村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高效合理利用乡村公共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和群众主体性作用,解决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多元运作。依靠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两类主体,运用政府手段和市场运作两种方式,依托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两种资源,形成支撑合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责任编辑 沈 艳)
作者 姜丝云 刘 军 中共云南省临沧市委宣传部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4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