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在京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19年中国经济发展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和七项重点工作任务。这其中,民营经济在2019年中国经济发展全局中占据重要位置。会议从税收、融资、营商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提出诸多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体现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主张和坚定信心,同时,也表明了党和政府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新举措、新政策的决心。这对民营经济突破困境和政策困境具有深远的意义,对民营企业抛开包袱,轻装前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民营经济再认识
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党的每一次理论创新,都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三大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十四大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五大明确宣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十七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些论断的提出,都极大地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为企业定心、为学界正旗。
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18年1—3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7.5%、6%和5.4%,民间企业投资分别增长8.9%、8.4%和8.7%,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8%、6.8%和8.7%,制造业中民间投资增速分别为4.6%、7.7%和9.5%,充分体现民营企业稳定经济的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大门,非公经济顽强生长,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经验基础上,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由此,从制度层面将民营经济纳入“自己人”的范畴。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我们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民营企业本身就是我国公民在本土范围内,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在国家法律允许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创业就业、技术创新、税收来源、商品供给、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没有任何理由显示民营经济可以“离场”。相反,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恰恰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具体体现。
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当前,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由民营企业提供,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兴领域,在信息资讯、电子商务、货物流通、生活服务、移动支付新兴产业领域占据重要位置,部分企业已经在新技术、新业态等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坚持自主创新,瞄准高端市场,推出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和服务,在供给端进行了成功探索,不断创造出社会有效需求。在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中,民营经济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