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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6家单位获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
2018-12-10 15:03:2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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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讯(记者 刘子语) 记者12月7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文化和旅游部近日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7—2018年度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办案单位及重大案件办案单位的通知》,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迪庆藏族自治州文体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曲靖市宣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通报表扬。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因办理“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及李某胁迫旅游者购物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2018年6月10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李云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在社会各界引起高度关注,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以该案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要求各州市继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刑事案件13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9人、批捕43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688件,同比下降54%。

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因办理“云南迪庆碧野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据了解,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将旅游执法办案作为支队工作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了旅游投诉受理快查、快处、快反馈长效机制,并建立跨区域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滇川渝“两省一市”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实现常态化。2018年1月至10月,丽江市接待游客4364.41万人次,游客正面评价指数持续上升,有效投诉下降43.48%。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因办理“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自2017年4月15日以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以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消费”、降低服务标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截至12月6日,共办理案件214件,罚款金额共计491.2万元,45家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5家旅行社被责令停业整顿,9名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迪庆州文体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因办理“香格里拉市卓美音响店(代某)零售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迪庆州文体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该案发生在迪庆州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影响较大,本案的依法查处,促进了迪庆州文化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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