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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二)
2018-12-07 11:04:4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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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公安厅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热中温下冷”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存在‘虎头蛇尾’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警务实战创一流、跨越发展勇争先”专班力量,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问责,采取“每周进度汇总、每月情况通报、季度考核评价”的方式,对214项跨越发展指标逐一明确标准、逐一对账销号;二是结合职能任务,加大对各级公安机关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的监督检查,为打赢新时代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二)关于“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识模糊”的整改情况。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委成员认真撰写自我检查材料,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识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剖析和检查。

(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整改情况。一是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通过压实领导责任、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督办和考核,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日前,全省129个县(市)实现线索全覆盖,打掉涉黑涉恶团伙327个,其中涉黑团伙25个、涉恶团伙302个;二是刑侦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深挖彻查“保护伞”。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民警入职、晋职、晋衔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每年一次全省范围的培训机制;二是制定下发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新闻舆论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规范全省警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四是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普通党员政治生活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标准和程序;二是厅党委以身作则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厅党委成员带头,厅直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的部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六)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两学一做’未形成常态化,‘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二是组织开展“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常态化开展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的评查。

二、党建工作“灯下黑”方面

(一)关于“存在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云南省公安厅干部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干部工作流程和权限,强化干部选拔、干部调动、干部交流、干部培训、干部监督等工作。

(二)关于“党务工作者不懂党务”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立及换届选举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设立和换届工作;二是组建厅机关党建工作教官团,编写授课提纲,对厅机关开展党务工作常态化培训;三是以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为抓手,开展党务基础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系统条、块之间形成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监督网未形成合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大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民警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大监督格局;二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聘请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方案》,从社会各界聘请60名党风政风警风特邀监督员,加强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履职情况的社会监督。

(二)关于“机关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省委编办申请厅机关纪委专项编制;二是选调民警充实厅机关纪检干部队伍。

(三)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清理整顿工作,梳理出22条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清单,开列32个方面的责任清单,抓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二是组建各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专班,建设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三是强化审计监督。

(四)关于“行业协会、企业尚未脱钩管理,廉政风险隐患较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安厅所属行业协会进行了全面梳理,注销云南省保安协会。二是对未纳入省级脱钩名单的行业协会,压实主管厅直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行业协会管理工作。

(五)关于“文件多会议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任务依然艰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措施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通知》;二是下发《关于调整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发文审批单部分项目及规范填写要求的通知》;三是建立每月例会点评通报制度,对厅直单位文件会议情况进行综合点评通报。

四、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方面

一是公安厅完成了对所属22家掩护性、保障性企业以国资委委托监管、改制退出、关闭注销的审批工作;二是加强对相关企业办理脱钩工作的督导,每周汇总相关单位脱钩手续的办理情况,督促厅属企业尽快完成脱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052696;电子邮箱:1196541562@qq.com。

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党委

2018年12月7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巡视。8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两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举办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讲座。运用“互联网+”,在“森林云南先锋号”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学理论 促整改》专栏。成立了3个督导组,对各相关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二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紧密结合云南林业实际制定方案、规划,加快推进“林业双中心”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林业改革等系列工作。

(二)关于“政治责任担当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方法措施上,全面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推动局党组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强化对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关于“履行扶贫责任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不力”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进林业生态扶贫。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将生态扶贫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收。二是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发展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林业产业项目惠农富农优势、切实强化项目资金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聘用5.62万贫困人员参加生态护林,有效带动23.24万贫困人口脱贫。

二、对党的建设工作不重视,组织建设弱化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组织制度不到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专题会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党组集体研究,加强对局属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动态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连续性。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建工作列入对局属单位综合考核内容,扎实推进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严格党员管理。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强化党员干部理论知识学习,确保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重要概念熟记会背、转化实践成效明显。四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培训,督促相关单位调整充实党务干部,强化培训指导,严把党员发展质量。

(二)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和条件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步骤,提高选人用人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二是严格干部档案管理。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规定。三是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进一步领会中央、省委有关机构改革期间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规定,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查处问责。

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组严格执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列席相关会议、文件会签抄送、干部人事工作监督、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监督、政府采购和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督5项制度,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督促指导个别州市对2014年至2016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历史退票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协调保险公司将565625.39元兑付到农户手中。

(三)关于“执行纪律规定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林业项目资金廉政风险关,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健全完善涉案物品及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二是严格罚没资金缴存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税收入缴库管理规定〉的通知》,规范罚没资金缴存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5011408;电子邮箱:ynslytjgdw@163.com

中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18年12月7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6月2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巡视。8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厅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跟踪督促整改。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报告制度,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跟踪。三是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病症根源,为巡视整改注入强大动能。

二、落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从严从实开展整改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不强的问题。修订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16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委农办与省农业农村厅实现集中办公,明确对省农垦局的领导和管理方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团结协作意识,发挥好集体领导作用。统筹党的建设、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和“绿色食品牌”等重大工作,抓牢重点带动全局。督促省农垦局党委和云南农职学院党委学习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有关规定,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落实省纪委主要领导约谈整改要求,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得到大力度推动,厅系统团购房问题取得积极进展,部分下属单位在家办公问题已经解决,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州市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加强了财务指导检查监督。二是针对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乏力的问题。举办产业扶贫专题培训班,突出产业扶贫政治地位。筹备召开14次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全省产业扶贫工作现场会。派出10个督导检查组对产业扶贫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对“一县一业”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加强产业扶贫资金支撑,建立落实情况排位通报制度。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信息统计制度,提高脱贫组织化程度。起草《云南省产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工作落实抓手。总结产业扶贫典型,实施典型引路。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梳理知识分子名单,多形式落实联系制度完善农业舆情应急处置和分析研判机制,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督促省农垦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云南农职学院充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二)政治引领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分类指导,下发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方案。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会议议事制度,完善党建考核办法。督促云南农职学院整改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二是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向省委编办上报请示,解决了机关处室超职数配备两名副处级领导问题。研究事业单位临时聘用配备5名正处级干部问题,在下步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研究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做到明确流程、落实标准、规范文书、完整记录。以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大交流轮岗力度。

(三)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纠正“四风”问题不彻底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起草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省农垦局党委研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督促云南农职学院党委理顺有关工作机构职责混淆问题。二是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驻厅纪检组全程出席、列席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一把手四不直管”、执行末位表态制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厅党组书记和驻厅纪检组组长三季度对9名厅级干部、17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线索9条。“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三是针对存在“四风”和廉政风险的问题。要求厅党组成员和各处室(单位)围绕“三农”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上报至少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下属单位“账外账”问题,已完成初步核实工作,进入立案审查程序;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自查整改。下属单位政企分开留有资金脱离财政有效监管问题,已把资金使用纳入预算上报省财政厅。省农垦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突出问题,已完成初核,并依纪依规下达立案决定书。云南农职学院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突出问题,已完成初步核实,对被反映人作了提醒谈话,督促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5653565;电子邮箱:nytxszg@163.com。

中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18年12月7日

云南警官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7日至6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云南警官学院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云南警官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政治建设不实”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研究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实施方案》等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云南警官学院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云南警官学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巡视整改作为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召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整改组织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四是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党委成员听课制度和带头授课制度。五是推进本科实战化教学改革,举办教师实战化教学技能和学生实战化技能比赛。

(二)关于“党的高校教育方针贯彻不全面”的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教学科研中心地位。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各类教学比赛、科研项目中获奖的教师予以记功嘉奖。同时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二是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警务化管理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公安英烈子女生活补贴,办理五年制大专班学生学费减免。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搭建家校交流互动平台。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云南警官学院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暂行办法》。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将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述职述廉报告。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较多”方面

(一)关于“党建基础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云南警官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完成任期届满的8个党总支、31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新任党总支(支部)书记、委员开展党建专题培训。二是印发《云南警官学院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暂行办法》。

(二)关于“干部工作不严肃”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干部巡察工作,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和德才表现,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程序。

(三)关于“人才‘瓶颈’凸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云南警官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大力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发展前景留人的环境。二是鼓励支持干部教师在职提升学位,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占专任教师25%以上的目标。

三、“纪律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召开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杜敏、钱磊、舒忠良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教师;对助学金发放、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工程建设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警官学院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二是举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确保填报人员熟练掌握填报要求。三是给予造成教学事故的2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持续强调教学纪律,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四、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2016年巡视发现的‘重要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照顾性调入人员较多’等问题尚未整改”的整改情况。一是待机构改革结束、干部人事解冻后,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党委请示汇报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工作。二是修订《云南警官学院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新增“重点风险岗位的轮岗交流”,对涉及人、财、物重点风险岗位进行轮岗交流。三是制定《云南警官学院规范干部调入、录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进人条件,推行公开遴选。

(二)关于“‘圆山驾校改制’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圆山驾校资产拍卖,办理完结工商登记变更及资产移交,拍卖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该问题已彻底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187166;电子信箱:1006095529@qq.com。

中共云南警官学院党委

2018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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