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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对策思路】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
2018-10-25 09:14:2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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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而不息、持续用力,尽锐出战、狠抓落实

作者:李 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强调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当前,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深入学习、系统把握《指导意见》,驰而不息、持续用力,尽锐出战、狠抓落实,确保决战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推动中央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

防范和纠正目标要求上的偏向,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指导意见》重申“消除绝对贫困”,明晰了“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的具体内涵,让脱贫攻坚更具有操作性,体现了始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在贯彻落实中,应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做到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针对致贫原因抓帮扶,针对短板弱项抓帮扶,针对稳定脱贫抓帮扶,针对群众需求抓帮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解决、逐人落实,让精准方略在千家万户落地见效,不断提高脱贫攻坚的“成色”和质量。同时,高度关注非贫困户、非贫困村工作,做好扶贫普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最大限度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防范和纠正精准施策上的偏向,做到夯实基础工作确保稳定脱贫。《指导意见》强调,要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确保稳定脱贫,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在贯彻落实中,应该善于把县级脱贫项目库建设作为精准施策的根本性工程来抓,所有实施的扶贫项目都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选择,所有的扶贫项目资金都用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确定的项目。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面做到贫困对象家底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等“户户清”,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防范和纠正退出考核上的偏向,做到不搞层层加码也不拖延耽误。《指导意见》强调,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并修订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和贫困县验收指标,重点评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考核任务,以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在贯彻落实中,应该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督查巡查、审计监督制度,运用考核评估结果引导广大扶贫干部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倒逼工期,挂账销号,压茬推进,努力把工作做在平时,把问题消除在一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防范和纠正攻坚作风上的偏向,做到尽锐出战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指导意见》强调,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在贯彻落实中,应该着力惩处乱作为,纠治慢作为,防范不作为,奖励有作为,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尽锐出战、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展其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编辑  从永刚  郭笑笙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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