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用身边案敲响廉政警钟
2018-09-12 09:47:3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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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讯(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路曼玲 李云锁)“由于麻痹大意和安全意识差,我违反了党纪和国法,给自己和受害者家庭带来悲伤和痛苦,给单位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坚决服从处分决定,希望大家以我为‘前车之鉴’,提高安全意识,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临沧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王荣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开除党籍,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到公司宣布了处分决定,王荣前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忏悔之情。

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临沧市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教育挽救更多党员干部,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这条主线,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将以王荣前的案例为‘警钟’,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临沧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要认真查找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预防对策,抓好堵漏防疏工作,推动实现企业与员工发展双赢。公司员工表示,要以案为鉴,认真学习好党纪法规,不越雷池一步,不步他人后尘,努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用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感化当事人,让当事人发自内心地知错、悔错、改错,放下包袱再出发。”宣布处分决定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说,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宣布身边违纪违法案例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教训。大家要时刻牢记纪律红线碰不得、要求松不得、侥幸要不得、监督缺不得,从小事细节上约束和规范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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