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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纵横】在建设生态文明和最美丽省份中创优争先
2018-09-10 09:31:0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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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创新局面

作者:张小良

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制度建设等方面勇于创新、探索经验、走在全国前列,做到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实现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奋力开创新时代玉溪市红塔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最美丽省份建设中创优争先,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做到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作出应有贡献。

长期以来,红塔区历届党委、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立区之本、发展之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综合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环境监管的压力持续加大。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创新局面,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培育壮大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绿色服务业,建成一批清洁生产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和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打造一批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重点示范工程。健全总量监测预警、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抢占低碳经济发展制高点。全面加强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抓好节能型企业和节水型城镇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增效节能和环境保护。

树牢生态理念,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美丽宜居家园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大营街街道、春和街道“春和景明、九龙呈祥”田园综合体为重点,示范带动全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打造现代城镇之美和自然风光之美、山水田园之美融为一体的美丽家园。深化“河段长”负责制,加大整治力度,加快主要河流周边流域重点企业和村庄截污纳管、生态净化功能建设。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申报国家人居环境奖及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打牢基础。严格控制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严控扬尘、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各类污染源。以“六城同创”为总抓手,统筹抓好“点亮红塔、增绿添色、花城建设、创卫复审、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配合市级抓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程实施。深入实施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工作,积极做好清理整治农村集体土地和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作,千方百计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资源,切实解决“占补平衡”指标问题,不断提升全区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水平,努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群众收入有效增长,城乡人居环境再造。

增强改革动力,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红塔区关于全面贯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加快《红塔区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的落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转型。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压实责任,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与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和污染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环境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宣传教育,树牢生态文明理念。突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各项部署,建立健全制度化系统化大众化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努力使生态文明成为主流价值观并在全社会普及。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各自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形成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硬约束,让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

(作者系玉溪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  耿嘉  从永刚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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