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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关于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解读
2018-08-27 10:42:3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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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6年全国、全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省专门就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定指导性文件。《意见》在制度设计上有哪些突破和亮点?重点解决哪些难题?对此,记者采访了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出台制度规范,全面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问:为何我省要制定《意见》?

答:截至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园区134个,园区有非公企业5.4万余户,在岗职工62万余人,有2800余个党组织,党员2.5万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抓实抓好。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意见》,是省级层面首个对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我省新时代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机构不健全、体制机制不顺畅、组织覆盖不到边、规范建设不达标、工作责任不落实、基础保障不到位、党建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把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深入融合,对于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理顺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的主要内容有4个部分20条。第一部分,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健全组织体系;第三部分,建强党员队伍;第四部分,强化组织领导。

问:《意见》有什么突破和亮点?

答:《意见》明确了很多以往工作不明晰、政策不具体的问题。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对健全组织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覆盖不到边、规范建设不达标、组织力不强等现实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党员不足3名的,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联建党组织,或依托园区党建工作指导站、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立直属党组织、区域性党组织。具备条件但没有建党组织的企业,采取领导挂点联系、党建工作指导员上门孵化等方式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组建群团组织、为企业推荐党员职工等措施,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是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园区范围内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由园区党(工)委统一负责管理;园区下辖有乡镇(街道)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管理。少数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由上一级地方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直接管理,园区党(工)委加强联系服务。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党建工作,由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

三是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园区非公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园区非公企业党支部全部达标,实现党支部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四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企业高层管理者中,推选党性强、有威信、肯奉献、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企业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园区机关优秀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兼任企业党组织书记,也可帮助和支持企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书记人选。

五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从机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选派在职、离退休、担任非领导职务等党员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2018年9月底前实现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指导员选派全覆盖。

六是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以深化“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制度,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措施为抓手,着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七是加大党建带群建力度。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群团组织的领导,做好组建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非公企业及时组建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推进党群共建。

建强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问:《意见》对园区非公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提出哪些要求?

答:《意见》从4个方面明确园区非公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措施。首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严格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第二,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载体,坚持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大规模培训党员,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非公企业。第三,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全面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第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园区非公企业深化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双亮”活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问:《意见》对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的具体措施。一是完善领导体制。构建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统筹负责、委员单位齐抓共管,园区党(工)委直接负责、企业党委(综合党委)具体落实的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二是压实党建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非公企业党建作为各级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统战、发改、工信、科技、财政、商务、税务、工商、工商联等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职能做好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园区党(工)委、企业党委或综合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共管责任。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述职评价制度,实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全面推行“双向述职”“双述双评”制度。要落实直接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四是强化基础保障。省级以上园区2018年全部建成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省级以下园区结合实际逐步建设。要管好用好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加大党建经费保障力度。五是纳入城市党建。把园区非公企业党建纳入城市党建进行统筹,与街道社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城市领域基层党建协调推进。六是营造工作氛围。建立园区非公企业出资人培训制度,对非公企业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与非公企业信誉评价、年检年审、等级评定等挂钩。分层次、分类别培育、表彰、宣传一批园区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云南日报记者 郎晶晶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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