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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统筹64亿元资金建设2598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
云南省所有村民小组都有活动场所使用
2018-08-08 15:00:1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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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了2598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近日,此项工作通过省、州(市)、县、乡四级验收,所有建设点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志着我省实现所有村民小组均有可供使用的活动场所。

2017年1月,省委第6次常委会议作出“通过财政支持、党费支持,整合各有关部门资金资源,推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争取全部解决”的决定,省委组织部及时组织做好摸底排查,发现全省需建设2598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才能实现所有村民小组均有可供使用的活动场所。

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省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先后召开3次视频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州市、县(市、区)党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积极主动抓落实,迅速掀起活动场所建设高潮。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了15家省直单位组成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各地也层层组建项目组,以项目化的方式推进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督查通报、视频调度、分片联系机制,抓实场所建设。

一年多以来,这项工作由省级统筹、州市牵头、县市主抓、乡镇具体负责,四级联动、同步发力,上下拧成一股绳快速推进。各级组织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动员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资源参与建设,采取财政出资一点、党费补助一点、项目整合一点、挂钩单位帮扶一点的办法,全省各地、各部门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4.70亿多元。

发挥资金项目聚合效益,各地充分整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科教文体卫、兴边富民等项目,盘活农村闲置校舍、村组公房等资源建设,整合“挂包帮”部门资源参与建设,切实做到资源整合最大化、资金使用效益最优化。省项目组定期督查,各地每月向项目组报告1次,关键节点每周报告1次。各级组织部门采取实地抽查与电子台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活动场所建成后,各地严格落实《云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推行农村无职党员到活动场所义务值班服务群众制度,每天安排党员义务值守。按照“一室多用”的思路,各地把活动场所建成集党群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综合服务、文体娱乐、客事办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活动中心。同时坚持开门搞活动,依托活动场所开办农民讲习所、成立红白理事会、组建文艺宣传队等,不断提高活动场所使用效率。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6月,各地利用活动场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3.6万余次,开展脱贫感恩教育5万余场、劳动技能培训2万余场次、文体活动11万余场次,办理红白喜事9100多场次。活动场所真正成为团结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阵地。

云南日报记者 郎晶晶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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