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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实施排污管理
2018-07-18 10:15:0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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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排污许可工作培训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截至5月25日,我省共计对391家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在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方面,我省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以原生矿为原料的铝、汞、镍、锡、镁、锑、钛、钴8个冶炼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有核发权限的环保部门于6月30日前完成上述8个冶炼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在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中想方设法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坚持依法许可与依证监管两手发力,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为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各州(市)环保部门将加快推进本行政区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评估自查工作,真正建立部门分工协作、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排污许可证,将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撤销或督促变更处理。

在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上,省环保厅要求各州(市)积极组织开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对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报送执行报告的企业进行通报,适时将企业名单移交有关征信平台。

云南日报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蒋朝晖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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