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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五统五抓”工作制度
2018-07-06 16:34:1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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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具有很强的引领性、示范性,要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中心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研究出台《德宏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五统五抓”规定》,进一步加强德宏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工作,有效破解“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学用结合不紧,思考不深”等问题,推进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

一是统一下管一级,抓管理指导机制。实行下管一级工作管理机制,各党委(党组)在学习时邀请上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各自分管的专题到会指导,上一级党委(党组)负责管理下一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成“分级把关、层层负责”的工作新模式。

二是统一代表旁听,抓民意调查机制。以党群部门有关领导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等组成不同界别、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旁听代表库,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并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建议,把监督指导和整改提升有机结合。

三是统一部门联学,抓互促联动机制。建立“纵向”和“横向”部门联学机制,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业务相近的部门党组织之间联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实现了有机的互动互补,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四是统一专家宣讲,抓研讨参与机制。以“五用”“五化”宣讲团成员为基础,遴选各部门专家学者、理论骨干组建专家库进行宣讲,各级(党委)党组织根据学习主题邀请宣讲专家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有效优化学习内容,提升宣讲质量。

五是统一组织督查,抓检查考核机制。对德宏州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纳入州委意识形态巡察范围、党建责任制考核、意识形态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内容,切实发挥督促与问效作用。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供稿

责任编辑: 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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