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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
村民家家数“星星” 点点滴滴创文明
2018-07-04 09:24:2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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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时节,记者跟随省文明办调研组一行来到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小街社区省级文明村陈家下村。走在宽阔的水泥路上,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干净、整洁、美观。

道路两边,一排排绿化树和太阳能路灯排列整齐,绿色的垃圾箱和周围的环境也很协调,垃圾箱上“‘十星级文明户’之环保星”“‘十星级文明户’之卫生星”等字样格外醒目。路口的宣传栏上,小街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小街社区村规民约、陈家下村“十星级文明户”光荣榜等内容十分详细。

“十星户3户、九星户6户、八星户12户、七星8户,五星户、六星户有多少户,怎么没展示出来?”记者不解地问。

“没有达到七星级以上,村民们觉得丢人,不让张榜公示。”小街镇党委书记王贵明说,小街镇细化设置了“爱国星、致富星、模范星、法纪星、敬老星、环保星、诚信星、互助星、卫生星、科技星”十颗星,如果跟别人处不好关系,“互助星”就评不到,是老赖的话“诚信星”就评不到,群众竞相“争星”,已形成“进门数星星、聊天比星星”的习惯。

以“星”为荣,创“星”争“星”。去年5月初,小街镇制定下发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细化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确定了“农户自评、村民互评、村级审核、党委审批、授牌表彰”5个工作步骤,并对每个步骤的时间点和公示期作了严格界定,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比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通过镇、村、组、户参与星级评选,进一步增强了村组干部的凝聚力,提升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明意识,形成了创建评选竞先争优的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陈家下村人均耕地仅0.42亩,但人均纯收入已达1.4万余元。

“‘星级文明户’评选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已成为我县的一项品牌。”嵩明县委副书记潘加智说,小街镇是全县“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样板,近年来,嵩明县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星级文明户”创评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2016年以来,全县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5个、市级文明村10个、县级文明村18个,评选出星级文明户12544户,含“十星级文明户”1003户,陈规陋习得到遏制,新风正气得到弘扬。

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十星级文明户”牌子虽小,却是一个家庭文明程度的标志,更体现着全县移风易俗带来的变化。

6月9日,陈家下村陈菊芬家的老人过世了。陈菊芬说:“现在提倡勤俭节约,我们办酒席一桌8个菜差不多了,蔬菜大部分是自家地里种的,海鲜那些也不整了,花费比以前少多了。”

说起婚丧嫁娶,王贵明告诉记者,镇政府门口长不过500米的地方,曾经一度成为村民互相攀比的集中地。“不论婚事丧事,小街人都习惯到镇政府门口放鞭炮热闹一下。放一次鞭炮一般要花掉一万多块钱,多的甚至达到五六万元。有些人家还相互攀比,别人家放了五六万元的,我们家就要放得更多。”王贵明说,这种攀比风气不仅浪费惊人,还影响环境卫生和安全,每放一回鞭炮,环卫站的人就要扫半天。

去年5月,小街镇在集镇区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实行班子成员带队,全体人员参与监管模式,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发放告知书6000余份,要求全镇居民不得在限制燃放区域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并规定办理丧葬时需到民政办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承诺书》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认真学习省、市纪委监察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督促各村(社区)重新完善村规民约,明确红白喜事的操办规程,规范红白喜事办事范围、参加人员、待客标准、办事流程、礼金数额,结婚“比房子、比车子、比彩礼、比排场”等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以前铺张浪费相当突出,这家办80桌,那家就要办90桌、100桌。现在要求总数不超20桌,每桌不超200元,老百姓的负担大大减轻了。”小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赵兴说,村“三委”成员办红白喜事要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备,村组干部要向村委会报备,村民要向小组报备,一场丧事办下来,顶多也就一两万元。现在,老百姓们都夸这个政策太好了。

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嵩明县将结合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抓好移风易俗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带动村民自觉自愿参与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来,融入到乡村振兴中来。

云南日报记者 茶志福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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