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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机关发布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
不作为乱作为致群众来回跑腿将被问
2018-06-20 10:02:2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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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自昨日起,人民群众和企业办理5类113项清单内事项,在所需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

此次发布的第一批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多种类事项,具体包括治安管理类68项、交通管理类27项、出入境管理类12项、网络安全管理类4项、禁毒许可类2项,涵盖了户政、车管、驾管、普通护照、特种行业、民爆物品、互联网管理等多个领域,可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清单详细内容及办事指南,群众、企业可通过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云南警方网进行查询了解。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将通过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警邮合作”等方式拓宽办事渠道,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即办即取,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三是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给群众。

为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教育,提高服务理念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公布12389监督举报电话和“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二维码,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来回跑腿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能取消的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能‘互联网+’的事项全部网上流转,能缩短时限的尽量缩短时限,能定制服务的尽量定制服务”的要求,在113项清单基础上,持续推出更多更贴近群众需要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不断扩大公安改革受益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云南日报记者 尹瑞峰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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