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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要集聚“三气”
2018-06-13 15:53:2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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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家欣

村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前沿和最基层,不仅是指挥员,而且是战斗员;即是组织领导者,又是生产实践者,是全体村民的主心骨和掌舵人。

公平、公正,为民谋利是村干部的职责使命。然而,少部分村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不仅给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而且直接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笔者认为,村干部只有集聚民气、正气、清气,才能更好地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集聚“民气”。“得民心者得天下”。村干部只有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宗旨,把群众的事当家事,把群众当家人,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通过串百家门、听百家言、解百家难,集聚“民气”,树立威信,才能具有领导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说话有人听,做事有人跟。

集聚“正气”。“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说的就是老百姓不会因为我的能力而服我,但会因为我的公平正义而服从我。村干部只有立身正、办事实,老百姓才会心服口服。无论何事,坚持原则、坚守正气,特别是在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上,不能厚此薄彼、亲疏有别,不能存有“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发生,要把最困难、最需要保障的人找出来。

集聚“清气”。“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村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涵养一身“清气”。要熟悉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办事;要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要管住自己的手和口,管住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不被利益所诱惑,做廉洁自律、坚守正气、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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