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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探索]把好“三关”提升案审质量
2018-05-29 09:20:5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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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学美

武定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把好“三关”,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提高政治站位,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明确把工作重点从审“违法”转向核“违纪”,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和约束执纪审理各个环节,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树立以审理为核心的执纪理念,改变过去坐等案件移送的被动局面,及时从审理角度提出适用组织处理、问责或党政纪处分的意见建议,提前把关;提高审理效率,依据党纪党规认定违纪事实性质,揭示违纪行为的典型性和特殊性;强化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个案研讨,答疑解惑,对各乡镇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解答;严格执行“查审分离”,实行案件移送权与审理受理权“两权”分离,切实避免“查审不分”“先定后审”现象。

提高执纪站位,把好监督执纪问责关。在执纪理念上,深刻理解把“案件审理”改为“执纪审理”的新内涵,坚持纪在法前。在执纪重点上,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在执纪方式上,强化纪律意识,把握纪律界限,严格纪律审查。在队伍建设上,针对监委成立后,案审室既要审理违纪案件,也要审理违法案件的实际,由原来的3个编制增至4个。同时,驰而不息纠“四风”。在执纪审理中切实运用“四种形态”,在定性、量纪环节,吃透不予处分、免予处分、组织处分、轻处分、重处分的依据,坚持柔中带刚,刚柔并济,诫勉谈话咬耳红脸出汗“护树”,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正“歪树”,重处分治“病树”,用执纪的多种形态截断违纪的惯性。

提高监督站位,把好精准脱贫纪律关。以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竖起耳朵,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坚持重心下移,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作者单位:武定县纪委)

责任编辑 从永刚  郭笑笙

责任编辑: 王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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