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南理论网频道
[调查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建设美丽云南
2018-03-20 09:16:36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至: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使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战略定位,云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建设美丽云南,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作了许多顶层设计。对于云南而言,最重要的是把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落实为路线图、施工图,以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关键,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秉持“绿色”这张发展名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嘱托和“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以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河长制、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具有支撑性、全局性、关键性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初步建立,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中央要求,与云南特殊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当前,云南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力度仍需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形成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没有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改革不到位等则是问题发生发展的深层次因素,需要在深化改革中加以解决。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省委书记陈豪在主持2017年11月22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做到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并重、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深化改革与示范创建并重,切实加强系统保护治理。

因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态文明观为指导,以解决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责任和企业环保守法责任为主线,以整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为目标,建立与新时代新要求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上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继续细化改革重点,实行时间、任务倒逼,督促各项改革项目落实、改革事项落到实处。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资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利用制度和保护制度,整合形成系统的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可实施的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赔偿制度。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和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绩效评价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审计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实现路径上要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格局。必须在营造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方面下功夫,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切实解决行动自觉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一要发挥政府整体规划、监管的作用。二要加强政府问责并利用市场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主体提供适当激励,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引导激励机制,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挂钩。三要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的意识,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的全民共治。

工作重点上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硬约束机制,将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作为制定和修订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依据,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强化空间“一张图”管控。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坚守环境质量安全底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严控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实现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

组织体系上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关于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与责任追究,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秉承依法、公开、专业、程序化、可问责的原则,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对自然资源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对生态环境实施有效监管。

(执笔:盛世兰)

责任编辑: 王大林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