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18-01-11 10:13:2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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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我国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化肥、农药等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村域规划管理,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推进农村地区分散布局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构建环境治理体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汇聚各种力量,形成最大合力。要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培育,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引导环境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把公民环境意识转化为保护环境的行动,让人人成为保护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我国已批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要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规则构建,承担并履行好同发展中大国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参与国的环保合作。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主动控制碳排放,落实减排承诺,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强化排污者责任

排污者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强化其环保责任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形成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在这方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战略部署。

提高污染排放标准。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达160余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在促进技术创新和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对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根据改善环境质量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加严污染物排放要求。同时,鼓励各地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对超标排放的排污者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长期超标排放、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环保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督促排污者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动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抓手。要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分级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等工作中,根据企业环保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

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建立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让排污者自我公开环境信息,有利于促使其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也有利于环保部门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要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通过定期报告披露环境信息;对所有上市公司,通过临时报告披露重大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等重大信息。对未按规定披露的,依法责令整改、予以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健全严惩重罚制度。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排污者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实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惩违法排污者及责任人。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11日 07 版)

责任编辑: 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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